飞跃东路人行天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飞跃东路人行天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飞跃东路人行天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1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最终建设内容及投资以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后内容为准)。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1901.07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001001

建设单位: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飞跃东路人行天桥工程总承包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位于(长春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与飞跃东路交叉口西行186米。

总投资(万元):1901.07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最终建设内容及投资以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后内容为准)。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09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9月01日至2021年09月07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9开标室。

招标联系人:赵佳

联系电话:****-********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07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飞跃东路人行天桥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DFHT2021-0814-GC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飞跃东路人行天桥工程总承包(以下称“本项目”),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1】1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飞跃东路人行天桥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最终建设内容及投资以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后内容为准)。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长春高新区”)域内,硅谷大街与飞跃东路交叉口西行186m,跨越硅谷大街。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罩棚工程等。主要建设规模:天桥包含一座主桥和4座梯道。主桥采用36米+39米 两跨连续钢箱梁,主桥全长81.0米,桥梁全宽8.0米,罩棚全宽8.0米~10.5米,人行道净宽5.0米,主梁平面呈“X”型。主梁面积为672.87平方米,主梁罩棚投影面积为746.63平方米;4条梯道面积为289.568平方米,梯道罩棚投影面积为361.96平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长春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与飞跃东路交叉口西行186米。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完成下部结构,主梁采购及加工)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31日竣工;设计周期:中标后7日内完成施

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2.6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部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设计人员2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工程部分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工程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其他人员:施工员3人,测量员2人,质量员2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员证;计划员1人,资料员1人,标准员2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授权委托书,以便监督部门核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并出示身份证原件。自动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9月1日9时00分至2021年9月7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9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从综合评定前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22号

联 系 人:赵佳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 系 人:李伟新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07日 16时00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0(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2/secondPage.html">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人行天桥 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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