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088号绿地中央广场B10B幢74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09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JM-2021-05-14507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23.4万元

最高限价:623.4万元

采购需求: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采购医疗设备共5包,具体内容详见文件中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合同履

行期限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口腔治疗机

35台

满足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采购医疗设备需求,采购一批医疗设备。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至交付使用

*******

*******

2

口腔治疗机

34台

满足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采购医疗设备需求,采购一批医疗设备。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至交付使用

*******

*******

3

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及口腔曲面体层X射线机

各1台

满足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采购医疗设备需求,采购一批医疗设备。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至交付使用

*******

*******

4

牙科电动无油空压机及牙科电动抽吸系统

各1台

满足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采购医疗设备需求,采购一批医疗设备。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至交付使用

500000

500000

5

口腔消毒灭菌设备

1批

满足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采购医疗设备需求,采购一批医疗设备。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至交付使用

*******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至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型及微型企业采购(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设备属第一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设备属第二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2014年6月1日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以许可证的范围为准。)

三、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2021年09月03日至2021年09月09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088号绿地中央广场B10B幢740室

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每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09 月23 日15:00点 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时间:2021年09 月 23 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 10 楼开标 2 室

2.投标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套(电子版形式为U盘)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口腔医院

联系人:刘秉岩联系电话:(0431)********

地址:长春市大经路223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三公集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咨询人: 金经理联系电话:180*****726

邮政编码:130000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088号绿地中央广场B10B幢740室


采购人名称

刘先生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大经路223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三公集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80*****72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088号绿地中央广场B10B幢740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623.4

最高限价(万元)

623.4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采购医疗设备需求,采购一批医疗设备。(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四)核心产品:第一包:口腔治疗机;第二包:口腔治疗机;第三包: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第四包:牙科电动无油空压机第五包:大型压力蒸汽灭菌器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型及微型企业采购(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设备属第一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设备属第二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2014年6月1日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以许可证的范围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1-09-03 0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088号绿地中央广场B10B幢740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9-23 15:00

开标时间

2021-09-23 15: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 10 楼开标 2 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金鑫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80*****726

标签: 设备采购 医疗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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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业主

吉林省三公集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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