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洺悦府大区园林景观工程园建专业分包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光明洺悦府大区园林景观工程园建专业分包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光明洺悦府大区园林景观工程园建专业分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无锡君瑞祥泰招标有限公司受中电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深圳光明洺悦府大区园林景观工程园建专业分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道东侧、华裕路南侧;

2.2、合同估算价:约 ********.78 元;

2.3、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园建结构基础、铺装面层、景观构筑物、景观小品、水景、大门、围墙、钢结构、铁艺、水电安装工程、种植土回填、绿化苗木栽植及养护等。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技术标准及《中电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版质量验收标准》及《中电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至无锡君瑞祥泰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室(宜兴市东虹路399号403室)领取。

4.3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报名须提供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4.5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2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无锡君瑞祥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宜兴市东虹路399号四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的结算与支付:
(3)按进度节点结算

①综合管网施工全部完成后进行第一次进度结算;

②硬质铺装(含水景)施工全部完成后进行第二次进度结算;

③绿化种植施工全部完成后进行第三次进度结算;

④道路施工全部完成后进行第四次进度结算;

按以上节点进度结算,双方确认进度结算结果,且发包方收到建设方工程款后,承包方提交付款申请,发包方支付承包方至进度结算工程款及增值税额的70%。

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双方确认进度结算结果,且发包方收到建设方工程款后,承包方提交付款申请,发包方支付承包方至进度结算工程款及增值税额的85%。
(5)工程竣工结算完成,竣工备案完成后,双方确认竣工结算结果,且发包方收到建设方工程款后,承包方提交付款申请,发包方支付承包方至竣工结算工程款及增值税额的90%。

(6)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一年后,双方确认竣工结算结果,且发包方收到建设方工程款后,承包方提交付款申请,发包方支付承包方至竣工结算工程款及增值税额的97%。

(7)其中3%结算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两年,承包方履行质保责任,质保期结束且发包方收到建设方质保金后,承包方提交付款申请,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剩余质量保证金(无息)。

(8)保修期满,承包人履行质保责任,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质量保证金(无息)。

(9)发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合同对应款项,再支付给承包人对应款项。

(10)承包人提供的结算付款资料包括:承包人结算申请书、工程进度确认单、当期结算金额的发票、工程验收合格确认单或竣工验收单等。同时承包人必须将工程资料与支付进度相对应,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

(11)付款方式由发包人确定,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理支付等。若发包人采用票据支付且承包人要求贴现,则发包人承担贴现费。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评标细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6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电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与玲珑路交汇处西北角琨御府9号楼5层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话:139*****880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君瑞祥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东虹路399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话:****-********

2021年8月31日

附件: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一、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初步评审合格,其中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的,已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进行修正。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投标报价也相等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四、定标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定标,如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包 专业 园林景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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