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产业公司物业服务(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新产业公司物业服务(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产业公司物业服务(第二次)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新型公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新产业公司物业服务(第二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ZJYX*******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新产业公司物业服务(第二次)
六、预算金额:262500元
七、招标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新产业公司物业服务(第二次) | 1 | 项 | 具体招标内容及需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九、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之前(9: 30-11: 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地点: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南塘一组团商务楼11楼)
十、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 30-11: 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南塘一组团商务楼11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14:00
递交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南塘一组团商务楼11楼
2.开标时间:2021年9月22日14:00
开标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南塘一组团商务楼11楼
十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4.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温州市新型公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港市世纪大道与松阳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00米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南塘一组团商务楼11楼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150*****371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
联系电话:****-********
十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交付方式:支票、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供应商开户银行汇出,不得从第三者或者分支机构汇出。逾期未交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14时00分前。
户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帐号:************************46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注: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六、附件:招标文件
温州市新型公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产业公司物业服务(第二次)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新型公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新产业公司物业服务(第二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1年9月6日16: 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2@qq.com或邮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150*****371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南塘一组团商务楼11楼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新型公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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