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临江镇普明村泰森路西段路面及厂房地坪修筑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二次
南通市海门区临江镇普明村泰森路西段路面及厂房地坪修筑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二次
南通市海门区临江镇普明村泰森路西段路面及厂房地坪修筑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临江镇普明村泰森路西段路面及厂房地坪修筑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临江镇普明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位于临江新区
(2)工程规模:约95547.32元;
(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4)工期: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二、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 招标内容 | 控制价 (元) | 工期 (日历天)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级 |
一标段 | 南通市海门区临江镇普明村泰森路西段路面及厂房地坪修筑项目,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 95547.32 | 60 |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四、评标办法:最低价(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栏目,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以无记名的方式向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邮箱(********6@qq.com))提出,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8 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临江镇人民西路666号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4号楼2楼)。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临江镇普明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陆女士:159*****227
招标代理单位: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151*****683
特别提醒:
因疫情严峻,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须提前15分钟到达开标地点,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轨迹绿码、疫苗接种记录、7天内核酸检测合格报告,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登记、体温测量等工作才可进入开标室,一份投标材料仅限一人进入。所有进入交易现场的人员必须加强个人防护工作、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好口罩、搞好手部卫生消毒,保障个人及他人生命安全。由于交通管控因素、出示的各类码不全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投标的,其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1年8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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