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2021年度批次用地落地实施方案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竹溪县2021年度批次用地落地实施方案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竹溪县2021年度批次用地落地实施方案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竹溪县城关镇幸福西路11号(金福平价商店旁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2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JS2021-013
采购计划备案号:溪采计备[2021]XM0326号
项目名称:竹溪县2021年度批次用地落地实施方案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万元
最高限价:2.8万元/个
采购需求:完成竹溪县2021年度批次用地落地实施方案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编制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各供应商以单价进行报价,中标后依据实际完成个数,据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和土地规划乙级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或土地管理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投入本项目其他技术人员中级职称不少于5人,须提供身份证及2021年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及完税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职工缴费明细表和税务机构出具的完税发票为准);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报表,未发生亏损);
(5)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8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资料);
(6)参加此项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7)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期间);
(8)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竹溪县城关镇幸福西路11号(金福平价商店旁边)
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二套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购买采购文件,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上述报名资料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座机)、手机号码、邮箱号码等,资料及图像清楚清晰可辨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无需胶装),否则不予受理。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1年9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竹溪县城关镇幸福西路11号(金福平价商店旁边)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2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竹溪县城关镇幸福西路11号(金福平价商店旁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每个供应商仅限1名代表提交响应文件。磋商代表须佩戴口罩,接受代理机构体温测量,遵守代理机构评审纪律。
2.根据防控指挥部要求,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企业的委托人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幸福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幸福西路11号(金福平价商店旁边)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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