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木制品厂标准厂房建设招标公告

综合木制品厂标准厂房建设招标公告


平舆县综合木制品厂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平舆县产业集聚区投融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平舆县综合木制品厂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内容:2013—CG—J009—025

  平舆县综合木制品厂标准厂房建设地点位于平舆县西工业区,总建筑面积约为978.3平方米。建筑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为单层建筑,檐口高6米。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供应商可参加本次谈判:

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三、谈判文件发售:

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3年11月14日至2013年11月20日(节假日除外)

2.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及联系电话: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

联系电话: 韩先生 159*****700

3.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不含图纸,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领取请与采购人联系,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7*****216)售后不退。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整,于2013年11 月20日下午 17 时前到帐,由投标企业基本帐户直接汇入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舆支行 账 号:********8944 )。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按规定时间到达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为有效,必须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名称一致,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到帐的为无效,并请投标人自行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帐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汇款用途栏内必须填写平舆县平舆县综合木制品厂标准厂房项目投标保证金。

四、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13年 11月21日下午15:00时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厅。

五、谈判开始时间地点:2013年11月21日下午15:00分整,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二厅,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谈判。

六、采购方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137*****216

七、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139*****208

八、监督单位:

平舆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6—*******

平舆县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96—******* *******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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