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武胜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国土资源局武胜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项目编号 WSCG-2013-19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
公告类型 征求意见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2013-11-12 17:30 到 2013-11-21 17:30
采 购 人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武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采购内容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详见附件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武胜县国土资源局 张女士 182*****71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武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陆先生、廖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武胜县国土资源局 张女士 182*****715
其它内容
备注:

武胜县国土资源局武胜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公开招标采购征求意见公告致有关供应商:受武胜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武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武胜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招标编号:WSCG-2013-193)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包数为1个。为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资格性要求和技术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如您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性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举证进行说明。 所提意见请在2013年11月21日下午17:00时前(节假日不上班),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中心。非常感谢您的参与。联系人:陆先生、廖先生联系电话:****-************** 武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3年11月12日第一部分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1、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年审合格有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丙级或以上土地测绘资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7、2011年以来具有1个及以上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专项规划编制业绩;8、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第二部分招标项目及要求一、项目概述本次采购内容为武胜县国土资源局武胜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45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13〕133号)的文件精神,为盘活利用好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认定的未经治理工矿废弃地,实现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与新增建设用地相挂钩,确保武胜县建设用地总量不断增加,耕地总量不减少,我县今年计划编制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实施方案3个并立项(分别为武胜县赛马镇双井村等13个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项目编号FK15),复垦规模33.7100公顷,复垦地块24个;武胜县龙女镇龙女村等14个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项目编号FK0829),复垦规模60.0900公顷,复垦地块23个;武胜县石盘乡五块碑村等12个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项目编号FK06),复垦规模37.6100公顷,复垦地块14个。共计约复垦规模131.4200公顷(1971.30亩)。二、项目技术要求(一)项目简介采购内容:武胜县国土资源局武胜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二)项目清单及技术规格要求1、复垦项目一览表编号复垦区编号区域位置面积耕地林地复垦时间FK08-29 龙女GK-LNFK-19白沙村矿场1.591.5902012GK-LNFK-16高妙村矿场3.993.990GK-LNFK-03郭家沟村矿场1.41.40GK-LNFK-04郭家沟村砖厂2.242.240GK-LNFK-22九龙村矿场1.661.660GK-LNFK-01龙女村丝厂4.254.250GK-LNFK-17马耳石村矿场1.851.850GK-LNFK-24马耳石村矿场6.034.691.34GK-LNFK-21青岩村矿场1.31.30小计 24.3122.971.34GK-LNFK-18沙河村矿场1.151.1502014GK-LNFK-08太和村粮食加工厂5.194.171.02GK-LNFK-20天平村矿场1.771.770GK-LNFK-05瓦子村矿场1.781.780GK-LNFK-09瓦子村矿场1.3501.35GK-LNFK-11瓦子村矿场1.3601.36GK-LNFK-14小河村矿场1.581.580GK-LNFK-23小河村矿场1.131.130GK-LNFK-13小河村烟花厂0.470.470GK-LNFK-06盐井村矿场3.073.070GK-LNFK-07盐井村石料厂0.500.5GK-LNFK-10盐井村矿场4.3904.39GK-LNFK-12郁马坪村食品加工厂7.617.610GK-LNFK-15郁马坪村矿场4.434.430小计 35.7827.168.62合计60.0950.139.96编号复垦区编号区域位置面积耕地林地复垦时间FK15 赛马GK-SMFK-11简车河村石料厂0.830.8302013GK-SMFK-12简车河村砖厂0.810.810GK-SMFK-14简车河村砖厂1.121.120GK-SMFK-15李子坑村采石场1.391.390GK-SMFK-16茅坝村采石场2.270.711.56GK-SMFK-17茅坝村采石场1.2301.23GK-SMFK-18雀林村采石场2.891.841.05GK-SMFK-19山星村采石场1.350.690.66GK-SMFK-01双井村原茧站1.580.860.72GK-SMFK-04双井村砖厂1.5901.59GK-SMFK-03水口湾村砖厂0.310.310GK-SMFK-05水口湾村采石场1.0601.06GK-SMFK-07水口湾村石料厂0.5600.56GK-SMFK-20文雅桥村采石场1.011.010GK-SMFK-21文雅桥村采石场0.990.990GK-SMFK-13堰塘湾村采石场0.940.940GK-SMFK-22堰塘湾村采石场5.065.060GK-SMFK-06应家沟村采石场1.631.630GK-SMFK-09应家沟村石料厂0.870.330.54GK-SMFK-08永钟村原供销社1.650.910.74GK-SMFK-24赛马镇永钟村0.410.410GK-SMFK-10油房湾村采石场1.360.690.67GK-SMFK-23油房湾村采石场1.380.710.67GK-SMFK-02玉观村石料厂1.420.740.68合计 33.7121.9811.73编号复垦区编号区域位置面积耕地林地复垦时间FK06石盘GK-SPFK-06保堂村采石场5.173.551.622012GK-SPFK-02边沿村采石场4.412.981.43GK-SPFK-14河嘴村采石场1.030.450.58GK-SPFK-09凉亭村采石场5.934.121.81GK-SPFK-03龙宝村采石场3.111.991.12GK-SPFK-07龙山村采石场2.251.360.89GK-SPFK-12钱数村采石场1.120.510.61GK-SPFK-13石堡村采石场1.350.690.66GK-SPFK-08石盘村采石场3.832.551.28GK-SPFK-04天游村采石场1.70.950.75GK-SPFK-05天游村采石场1.821.820GK-SPFK-10文昌村采石场1.720.960.76GK-SPFK-11文昌村采石场1.70.950.75GK-SPFK-01五块碑村预制板厂2.471.530.94合计 37.6124.4113.22、项目名称、技术规格及配置要求、数量项目名称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数量武胜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基础资料收集:根据编制实施规划收集建设用地合法性证明,试点地区最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资料、自然与社会经济资料,试点地区地质灾害和环境污染方面的调查评价成果(该项资料由作业单位负责收集),建新地块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基础设施情况和产业布局状况等资料。3个地形图测绘:复垦区1:500——1:2000地形测绘(控制测量(西安80))、地形测绘、编制勘界报告、勘界图等。勘测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现行规范进行勘测设计,并对勘测设计质量负责,勘测设计成果应当符合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规定的勘测设计要求。项目勘测及规划图按1:500测绘,1:2000出图,设计单体图等按1:500出图,重点工程按1:200出图;竣工图要求图与实际情况一致,并与对应的规划图件一致。编制实施方案:1、编制报告:按四川省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及部、省相关规程要求编制实施方案文本、摘要、说明和预算书及立项所需的其它资料。2、编制附图:编制项目区涉及的全部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叠加项目区范围),项目区位置图,复垦地块及建新地块勘测定界图(1:200),复垦区土地复垦平面布置图图,主要复垦工程标准断面设计图(单体图册),项目建新区位置图及立项需要的其它图件。3、编制文本附件和附表:包括复垦区权属证明材料、实地影像资料等。4、成果打印:制作数字化成果及打印提交论证、评审、验收的文本、图件等资料(预计文本35套;图件20套)。项目立项与备案: 提交项目成果需通过省国土资源厅专家组评审立项,拿到有效的批复文件;负责该项目的在线备案工作。三、商务需求:1、质量要求(1)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2)符合武胜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要求。(3)编制项目,本着因地制宜、相对集中、规划合理、方便实施的原则组织。(4)负责完成项目的基础资料收集、地形图测绘、项目分析、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立项及备案、竣工资料编制等内容,以通过省、市评审并立项批复为准。(5)工作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省厅、市局另有安排以正式通知为准)。2、服务要求:(1)根据省、市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交成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完成立项及备案工作。(2)每个编制项目的测绘和编制人员不少于10人。3、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指该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武胜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并通过省、市评审立项的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包括武胜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设备费、材料费、人工费、专家评审费、资金利息、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如出现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次投标拟提供服务的单价金额及投标总价,开标后不得更改。(3)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65万元人民币,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4、完成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生效日起 30日内中标单位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承诺要求提交成果并上报立项(省厅、市局另有安排以正式通知为准)。(二)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单位完成测绘和实施方案编制提交初步成果在通过市局评审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全部成果通过省评审并拿到相关立项批文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中标单位按合同要求完成竣工资料编制后支付合同总价款40%。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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