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安清浦新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清浦工业园区横七路道路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已落实。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清浦工业园区横七路道路绿化工程
(2) 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浦区
(3) 工程规模:具体内容以本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4)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2013.11—2013.12)
(5) 招标内容:图纸中设计的全部内容
(6) 质量要求:合格,本工程养护期为2年,养护期内如有苗木、花草死亡的,由施工单位补植或补种,确保100%的成活率。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
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4) 企业资质为: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5) 项目经理资质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专业(或园林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
(6) 经淮安市市政局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进淮备案手续;
注:进淮备案企业分为省内非淮企业和省外非淮企业:省内非淮企业在投标报名前须取得清浦工业园建筑施工企业单项建筑工程资格审查备案通知书。(附:办理备案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清浦区行政中心316室清浦工业园建设房管局办理:a、企业法人委托书;b、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并提供近期连续六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身份证等原件;c、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d、由企业所在地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⑴外出施工介绍信⑵企业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⑶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e、江苏省信用管理手册(省内企业)。)省外企业只需要提供江苏省建设厅核发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书;
(7)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8)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并经招标办备案)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项目经理签字并经企业盖章);
(9)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申请人办理资格审查和投标等有关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到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资审时外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2013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本市企业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10)外地企业提供所在地开户行的基本账户证明(银行提供),本地企业由企业提供开户行基本账户证明,必须与提供的保证金帐户支出账户一致;(资格审查时提供本单位的基本帐户证明材料原件);
(11)投标企业提供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许他人挂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相关承诺(资格审查时提供承诺书原件);
(12)投标申请人及投标项目经理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申请人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详见淮检会【2011】3号文件《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
(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请申请人于 2013年11 月7日至 2013年11月 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时至 17:30 时(公休日、假日除外)到淮安市清浦区民生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交易科(218室 )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报名费100元,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 售后不退。
7、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报送投标文件的时间: 2013 年11月19日, 15 时 30 分
(2)报送投标文件的地点:淮安市清浦区民生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8、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详见苏建招(2009)140号文]。
9、招标人:淮安清浦新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科长 电话:
150*****16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欧宝成 电 话/传真:
****-********10、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3年11月7日 至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