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人民法院多方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采购项目
青冈县人民法院多方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采购项目
青冈县人民法院多方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1-08-31 16:32 发布人:刘凤超
项目概况 青冈县人民法院多方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6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1年9月9日15时1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采计字【2021】53号
项目名称:青冈县人民法院多方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8000.00元
最高限价:58000.00元
采购需求:远程视频接访终端、电子签名设备、高清电视等,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货安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入库;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6室。
方式:现场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9日15时1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2室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9日15时1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2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冈县人民法院
地 址:青冈县青冈镇昆仑大道1号
联系人:管先生
联系方式:********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冈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 187*****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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