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招标公告

2012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招标公告

长沙市2012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信息公告

湖南正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长沙市2012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长沙市2012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项目

注:本项目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HNZC-JZ********

代理机构编号:HNZCCG-*******

3、项目预算:总预算:93.30万元(第一标段:28.80万元;第二标段:18.40万元;第三标段:21.00万元;第四标段:25.10万元)。

4、供应商资质:

4.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第一至第四标段:

(1)提供土地评估资质省一级(含省一级)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复印件;

(2)提供近三年内的长沙市市域内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价项目合同复印件。

5、谈判文件提供时间、地点: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3日起至2013年11月21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6.1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6.3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缴纳金额:递交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小写¥2800元);第二标段: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小写¥1800元),第三标段: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小写¥2100元);第四标段: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小写¥2500元)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以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即:长沙市2012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项目(第X标段)),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7.3 缴纳时间:2013年11月21日下午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长沙市劳动东路238号

联 系 人:135*****329

电 话:班春峰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正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0号越界?天佑大厦1225-1230室

联 系 人:任武琼廖 丹 刘 雁

电 话:****-********(传真)


长沙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编号:CSCG-HNZC-JZ********代理机构编号:HNZCCG-******* 采 购 人: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项 目 名称:长沙市2012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项目湖南正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须知3一说明3二响应文件的编写4三响应文件的递交5四谈判小组的组建5五开标和评标6六评标方法及标准9七中标及合同签订10八质疑与投诉10九 法律责任12十 融资与担保12十一其他13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15一项目概况:15二评估流程16三评估成果17四其他要求及说明17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18第五章响应文件编制22格式1投标承诺书23格式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24格式3投标报价表25格式4规格响应表26格式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27格式6拟任本项目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28格式7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29格式8质量保证承诺书29格式9类似项目经营业绩30格式10投标资格证明文件31联合体协议(格式)3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33投标承诺书(格式)34 第一章投标邀请湖南正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长沙市2012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1、项目名称:长沙市2012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项目注:本项目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HNZC-JZ********代理机构编号:HNZCCG-******* 3、项目预算:总预算:93.30万元(第一标段:28.80万元;第二标段:18.40万元;第三标段:21.00万元;第四标段:25.10万元)。4、供应商资质:4.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第一至第四标段:(1)提供土地评估资质省一级(含省一级)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复印件;(2)提供近三年内的长沙市市域内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价项目合同复印件。5、谈判文件提供时间、地点: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3日起至2013年11月21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6、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6.1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6.2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2 日(星期五)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6.3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7、投标保证金:7.1缴纳金额:递交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小写¥2800元);第二标段: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小写¥1800元),第三标段: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小写¥2100元);第四标段: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小写¥2500元)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以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即:长沙市2012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项目(第X标段)),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账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银行账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7.3 缴纳时间:2013年11月21日下午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7.4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8、联系方式:采 购 人: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地址:长沙市劳动东路238号 联 系 人:135*****329电话:班春峰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正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0号越界?天佑大厦1225-1230室联 系 人:任武琼 廖丹刘雁 电话:****-********(传真) ?第二章投标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长沙市国土资源局。2.2“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湖南正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2.5“成交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3.2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3.3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3.4购买本文件并已办理登记手续。3.5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3.6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4.联合体投标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保证金5.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凭代理机构开出的收据办理。5.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招标代理机构凭财政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没收通知书》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国库:(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三)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四)中标后,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投标有效期6.1从开标之日起,响应文件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6.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7.本文件的澄清、修改7.1投标人下载本文件后,应进行检查;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在招标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3日内及时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在“答疑专区”发布,同时报市政府招标办备查。答疑纪要发布后,停止投标质疑。7.2招标采购单位不组织开标前踏勘及答疑会,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和技术要求以及项目需求,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7.3招标采购单位对本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澄清或修改内容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7.4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变更时间应当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7.5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答疑纪要、本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8.投标费用8.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响应文件的编写9.一般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9.2响应文件应用中文编写。9.3响应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9.4响应文件应当采用纸制书面方式,由投标人按照本文件指定的投标地点进行现场投标,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投标。9.5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或以上的响应文件,其投标无效(★)。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编制”。10.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11.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指完成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并通过验收后的价格。11.3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或报价,对同一标的提交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的,其投标无效(★)。11.4如有优惠折扣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做到投标承诺书中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2.响应文件的送达12.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本文件规定开标地点,并同时递交投标人《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不装入投标文件,随同投标文件分别递交)。1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3.2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招标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13.3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并密封。13.4补充、修改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3.5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但可以在开标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投标。四谈判小组的组建14.谈判小组的组成及职责14.1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谈判小组。14.2谈判事务由谈判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二)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答复。(三)推荐或直接确定成交人。(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谈判小组成员的义务(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二)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三)对谈判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五开标和评标16.开标程序16.1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在开标前向监委和投标人说明。(1)招标采购单位组织投标人、监委按规定签到。(2)招标采购单位依据交易中心提交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公示表》,查验确认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3)招标采购单位介绍开标会议程,宣读开标会纪律。16.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谈判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3个工作日。延长期满后,仍不足3家的,继续按以下程序进行。16.3开标时,当众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监委、投标人确认无误后,不公开拆标、唱标,直接进入谈判环节。16.4拆标时,响应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7.评标程序17.1评委按回避制度规定,统一签署《评委承诺书》。代理机构介绍评标会议程,宣读评标会纪律。17.2谈判小组推选主任评委,采购人评委不得担任主任评委。主任评委按规定程序主持评审工作。17.3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一)资格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无效(★)。(二)符合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本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对本文件的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本文件中标的清单及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2)响应文件所投标段中的应标范围小于本文件对应标段要求的采购范围的;(3)响应文件与事实不符的;(4)经谈判小组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的; (5)不符合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标注★)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四)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家投标人,作为1家有效投标人计算。(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重新组织采购。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本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非以上情形,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但达到二家的,谈判小组认为继续谈判能够引起充分竞争且技术上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报价低于预算,可比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条规定,经评委、监委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认可,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继续采用竞争性谈判;有效投标人只有一家的,废标后重新组织采购。项目经延期或重新组织采购后,有效投标人仍只有一家的,经评委、监委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认可,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六)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咨询与答复。(1)咨询内容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以及谈判小组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谈判小组应采用书面形式咨询投标人,投标人的答复也应是书面形式。对每家合格投标人的咨询及其答复均采用相同的程序进行。(2)咨询答复定为2轮次,递交投标文件为第1轮次,第2轮次确定最终报价。增加咨询答复轮次或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书面通知所有合格投标人。(3)评委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文件,独立记录投标文件情况,分别提出需咨询的问题。主任评委汇总整理形成书面的各投标人咨询问题(问题应包括最终报价及提交答复时间),统一发给各投标人。(4)投标人对咨询事项作出书面答复,用信封密封,按规定时间统一报谈判小组。(5)主任评委向谈判小组统一宣读投标人答复,填写《投标报价汇总表》,评委(监委)签字确认。投标人最终报价应当当众拆封,当众宣布,并由投标投标人签字确认。17.4比较与评价。(一)投标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以投标报价为基础,按照下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功能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注: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为累计):(二)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3项将导致无效响应;(三)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1、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的产品。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否□ 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分、价格分;(3)采用竞争性谈判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四)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报价计算各投标人报价得分,汇总计算各投标人总得分,并按总得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17.5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具体内容见格式10“附1 中小企业声明函”。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及投标人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从产品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投标人中,按下列计算错误修正原则、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内偏差量化调整规则,以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规定,确定投标人的评审报价:(1)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谈判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2)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8.响应文件的澄清18.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2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8.3投标人应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9.确定评审结果(一)谈判小组统一签署《评标结论书》,按照经评审后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或者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并按顺序排列,原则上取前3名。(二)谈判小组认为成交候选人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解释说明;否则,可取消其候选资格,按排名顺序递补候选人,以此类推。20.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0.1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谈判小组的评定情况和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20.2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六评标方法及标准21.评标方法21.1采取综合评优、合理低价中标的方法。即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性产品(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性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相关产品认证证书)。21.2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评标的唯一依据。七中标及合同签订22.中标通知22.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公告评标结果。22.2招标采购单位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22.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质疑、投诉规定办理。23.合同签订23.1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可对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进行真实性查验,凡有虚假的,其中标无效,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违法违规处理。23.2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人按范本格式制作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由代理机构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登记编号、备案。项目数量增减、合同条款变更、预算追加等按规定报批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23.3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3.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3.5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参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规定,采购人可以按成交候选顺序确定新的成交人并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进行采购。23.6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改变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合同有关单价等按成交人最终报价与第1轮次报价的变动比例作相应调整。23.7合同履行中,追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按规定报批后,签订补充合同。23.8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给他人。八质疑与投诉24.质疑24.1投标人对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4.2质疑书格式应按湘财购〔2007〕24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列明理由、依据,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署名、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非书面形式的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概不受理。24.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三)质疑书格式和内容均符合本通知规定。(四)质疑事项属于被质疑人组织的所质疑采购活动范围内的事项。(五)证据真实,来源合法。(六)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4.4投标人无效质疑一年内累计超过两次(含两次)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24.5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但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除外。24.6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5.投诉25.1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5.2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25.3投标人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25.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5.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25.6投诉人对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财政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九 法律责任26.法律责任26.1参照财政部18号令第74条款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投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6.2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6.3按照以上条款规定,经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的,参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规定,可按成交候选顺序重新确定,或重新进行采购。十 融资与担保27.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功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融资需求的,可向以下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128.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功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如下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137*****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十一其他29.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一)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二)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说 明:(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采购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2)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30.交易服务费(一)中标人应按照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问题的批复》(湘价函{2012}128号)的收取标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一项目概况:1、项目基本情况:1.1为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快构建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科学评价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3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1〕42号)精神和《长沙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办法》(长政办函[2013]157号)要求,长沙市2012年度全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工作应于2013年8月启动,并于2013年12月底全部完成。2、工作主要依据:2.1《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2.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1]42号);2.3《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32号);2.4《长沙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标准》(长政函〔2011〕113号);2.5《长沙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办法》(长政办函[2013]157号);3、考核对象及考核范围3.1本次考核对象见表1。表1 长沙市2012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采购标段号采购内容项目涵盖范围第一标段长沙市一区三县(市)2012年度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考核项目包括望城区、浏阳市、长沙县和宁乡县第二标段长沙市内五区2012年度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考核项目包括芙蓉区、雨花区、天心区、开福区和岳麓区第三标段长沙市国家级开发区2012年度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考核项目包括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标段长沙市省级开发区2012年度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考核项目包括望城经济开发区、天心经济开发区、金霞经济开发区、雨花经济开发区、暮云经济开发区、浏阳工业集中区和宁乡金洲新区工业集中区3.2各区县(市)的考核范围为行政管辖范围内除开发区考核范围外的建设用地区。建设用地区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区和农村建设用地区,其中城镇建设用地区包括城镇建成区及在其外围已选址的国有建设项目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区包括村庄、集镇建成区及在其外围已获批准的集体建设项目用地。开发区考核范围为开发区实际管辖范围的建成区及在其外围已获批准的建设用地。上述考核范围均由已完成地籍变更的建成区和尚未完成地籍变更的已获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组成。4、考核内容4.1其一水平考核。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以乡(镇、街道)为考核基本单元,开发区以园区实际考核范围为考核基本单元考核城镇建设用地区和农村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考核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投入状况、土地利用强度、土地利用效益和管理绩效;农村建设用地区考核土地利用强度和土地利用投入状况。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以及各开发区进行此项考核,满分60分。4.2其二措施考核。以区县(市)、开发区为考核基本单元,考核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地籍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及土地执法。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只进行此项考核,满分100分。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以及各开发区此项考核满分40分。5、考核期限评估年以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评估年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节地办具体组织实施。6、技术要求符合《长沙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办法》(长政办函[2013]157号)相关技术规程要求。二评估流程评估年考核工作由自查申报、核查确认、呈报审批三个阶段组成。1、自查申报1.1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本办法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和市节地办确定的技术承担单位,对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行自查,对水平分值进行计算,对所采取的相关工作措施进行评分,在此基础上编制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自查报告,形成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自查成果。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人民政府按照本办法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和市节地办确定的技术承担单位,对所采取的相关工作措施进行评分,编制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自查报告,形成自查成果。2、核查确认2.1核查确认由市节地办组织,对考核对象提交的考核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考核结果。3、呈报审批3.1市节地办将考核结果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由市节地办发文通报。三考核成果包括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工作基础资料汇编、乡(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考核分值测算技术报告、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报告三部分组成。四其他要求及说明1. 交货时间及地点1.1 交货时间:2013年12月15日前1.2 交货地点:长沙市国土资源局。2.结算方法2.1支付方式: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国库集中支付)2.2付款方式:全部完成并经审核确认后一次性支付。2.3.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最后结算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量乘以各项单价据实结算,采购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3.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甲方(采购人):合同编号: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点:乙方在 组织的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通知书》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全新的标的(物资/工程/服务)。单位:元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标的清单及说明》详见附件合计金额(大写):小写二、技术标准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2、交付的产品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以及响应文件的规格响应表、配置清单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三、交货时间:。四、交货地点及方式:。五、运输方式及费用:。六、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保期以招响应文件的规定为准。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3、乙方的售后服务详见响应文件中售后服务条款。七、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八、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2、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3、乙方对运输产品进行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九、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具体事宜按招响应文件的规定办理。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4、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十、结算方法及期限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2、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3、付款人及付款方式:。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应承担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应承担应付货款的银行利息。十二、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三、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1、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2、乙方的响应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3、。十四、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十五、违约终止合同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除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外,一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的。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十六、破产终止合同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十七、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 。十八、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九、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签订时间:2013年 月 日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2013年 月 日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2013年 月 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2013年 月 日?第五章响应文件编制说明:1.响应文件的制作1.1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制作,要求有目录、编页码,并装订成册。1.2在本文件格式样本或样本复印件上填写制作响应文件的,其投标无效(★)。1.3响应文件须由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其投标无效(★)。授权代表签字非本人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2.响应文件的份数2.1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每一份响应文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1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政府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项目及“正本”或“副本”等,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3.2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 之前(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格式1投标承诺书致 (招标采购单位):根据贵方投标邀请 (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已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1)投标承诺书(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3)投标报价表(4)规格响应表(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6)拟任本项目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7)服务方案(8)质量保证承诺(9)投标人类似项目经营业绩(10)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签字代表宣布承诺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阅读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理解其实质性内容,同意承担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和误解的权利。(2)如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投标人严格按照谈判最终报价,全面履行合同。(3)在投标报价表中提供的投标总价(含优惠折扣)为:第X标段: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元。(4)本投标有效期为60天;若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上缴国库。(5)如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其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上缴国库。(6)投标人同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供 应 商(行政公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方式:电话:手机:2013年月日?格式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要求尽可能简短精炼。一、名称及有关情况(1)名称:(2)地址:         传真/电话:     邮编:(3)成立或注册日期:(4)法人代表姓名:(5)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6)投标人在湖南地区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二、投标人简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发展简史(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设备及现有技术人员等(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现状等(4)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三、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供 应 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格式3投标报价表(第X标段)投标人:(盖章)序号标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2345………其他费用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优惠折扣:交货(建设)时间及地点: 。结算方式: 。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要求分不同标段按格式制作,按“项目清单”的顺序填写。投标总报价须包括“标的清单及说明”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单价要求合理。投标报价表中费用缺漏项或没有填报单价的,其投标无效(★)。2、本项目为所有服务的包干价。投标人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人工费、员工意外保险、工伤、医疗、失业、养老保险、管理费、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水费、电费、维修维护费、企业利润、规费、税费、技术指导费、风险费、突发事件处理费等中标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和利润。3、投标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4、其他费用是指投标单位认为不可缺少,而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费用。格式4规格响应表投标人: (盖章) 序号响应文件响应本文件要求差异原因说明一商务部分1二技术部分1授权代表(签字):说 明:1、投标人按格式详细说明有关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对本文件的响应情况。2、如有偏离,附该产品的技术说明资料。?格式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表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注:在本表后应附有身份证以及职称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供 应 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格式6拟任本项目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序号姓名职务执业或职业资格证号专业已执行的主要项目名称注:在本表后应附有身份证以及职称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供 应 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格式7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投标人应对照前述评审内容及方法,按所投标段拟定出实施方案,方案编写必须条理清晰、突出重点、科学合理、细致周全、精简扼要和客观真实。 注:请各投标人根据评分内容有针对性地描述该部分内容。供 应 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格式8质量保证承诺书 响应项目要求,提供承诺及说明:1、提交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供 应 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格式9类似项目经营业绩1、按格式列明2009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一 序号项目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供 应 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格式10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有要求但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4)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5)营业执照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一、投标人一般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第一至第四标段:(1)提供土地评估资质省一级(含省一级)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复印件;(2)提供近三年内的长沙市市域内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价项目合同复印件。联合体协议(格式)致 (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给予中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投标承诺书(格式) (招标人名称):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   项目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遵守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长沙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五、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行为。六、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七、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内容。 八、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联系地址:            邮编: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或盖印鉴,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装入投标文件,与该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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