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师资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师资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师资培训项目 | ||
品目 | 服务/教育服务/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31日16:5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01日至2021年09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9月13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 ||
预算金额 | ¥4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先生、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斯怡***-********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先生、刘女士 ***-******** |
项目概况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师资培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
项目名称: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师资培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1年师资培训(1项):
★1、培训要求: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辽政发〔2015〕13号)中“加强职业院校校长、管理干部培训”、《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16〕5号)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学水平”、《关于印发<辽宁省“十三五”高技能人才培养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辽人社发〔2016〕12号)中“重点培训1000名骨干教师”精神,加强我省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改革创新,计划举办“技工院校校长高级研修班”、“技工院校教师职业素养提升师资培训班”。每期拟定培训时间7天,每期45人,拟培训师资及管理人员90人。提供完成各类培训相适应的培训场地。
★2、技工院校校长高级研修班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和职业教育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全国职业职业教育大会要求;介绍我国就业形势和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总体情况及发展趋势;解读技工教育、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技工教育教材建设、事业单位管理等政策;分析技工院校风险防控形势要求;探讨数字经济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法;技工院校工作经验交流等。
★3、技工院校教师职业素养提升师资培训班
通过党史理论教育、思政素养教育、团队组织引导、专业教学能力、师德师风建设、心理健康疏导、教育写作技能、时间规划管理、信息技术应用等八大模块,使参训教师进一步掌握教育规律,规范职业素养行为,提升教学和教育的能力。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1日至2021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
联系方式:李斯怡***-********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郭先生、刘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刘女士
电 话: ***-********
招标
|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辽宁
辽宁
辽宁
辽宁
辽宁
辽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