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城县锦绣尚品项目地下室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关于连城县锦绣尚品项目地下室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由连城福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连城县锦绣尚品项目,因原报批方案不不符合GB50015-2003《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3.2.10中关于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与消防水池(箱)布置的相关规定,拟对原地下室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1、原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位置与消防水箱并列,调整后与消防水箱分离,单独设置。
2、原方案地下室建筑面积8635.08㎡,其中人防建筑面积958.73㎡;调整后地下室建筑面积为8526.19㎡,其中人防面积为965.49㎡。
3、原地下室车位237个,其中人防车位19个,标准车位206个、微型车位9个、子母车位11*2个。调整后地下室车位237个,其中人防车位22个,标准车位203个、微型车位6个、子母车位14*2个。
具体调整详见附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五十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五十三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现将以上变更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及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地点:1.项目所在地公示栏。2.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3.连城县政府网(http://www.fjlylc.gov.cn/)。公示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9日,公示期十天。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工程规划股反馈(通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28号,邮编:366200,联系电话:0597—*******,电子邮箱:lcxgcghg@163.com)。
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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