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637台对76米中波天线进行更新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ZFCGHY-2021-00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637台对76米中波天线进行更新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ZFCGHY-2021-0001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637台对76米中波天线进行更新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鸿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HY-2021-000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637台对76米中波天线进行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80000
最高限价(元):380000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38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76米广播电视塔上部结构拆除安装1200米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近三个月由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由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公司可不提供)
(4)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注明截止时间,不得早于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6)外省区进疆施工企业已办理进疆登记手续。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1日至2021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8号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市京通大道153号众慕机电建材物流园11栋三楼1-6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9月1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市京通大道153号众慕机电建材物流园11栋三楼1-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携带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条-7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及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637台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和田县巴格其镇3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鸿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京通大道153号众慕机电建材物流园11栋三楼1-6号
联系方式:179*****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娜
电 话:179*****195
附件信息:
18.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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