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和专业工程暂估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上述预付款中包含全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与预付款等额)。(2)灯光音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含预付款,同时退还预付款担保);(3)灯光音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后支付至复审价的97%;(4)余款待质保期满后结清。农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于每月5日前向招标人提供上月经过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农民工考勤表、农民工工作量表和农民工工工资表,招标人于每月20日前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向承包人开设的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承包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未能及时拨付相应人工费的,承包人仍需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机电工程一级]资格;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为准(如查实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符合上述无在建工程要求的,按弄虚作假处理,除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进行不良行为公示外,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自2018年8月 1日起至今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造价20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舞台或场馆类项目同时包含灯光、音响的专项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注:业绩证明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有形市场办理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电子扫描件; ②施工合同; ③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需提供包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盖章认可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电子扫描件。 以上资料没有或不全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均未能完全记载评标所需的指标,业绩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信息平台”被列入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名单(与承接本工程相同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2)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为准(如查实投标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按弄虚作假处理,除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进行不良行为公示外,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8月 31日19 时 30分至 2021年 9月 7日23 时 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9月 22日9 时 30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江新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市滨江新城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 电子邮箱:zhuyf@jcec.cn 联 系 人:朱玉峰、张敏 电 话:138*****592、137*****1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