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粮食综合加工与循环利用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
优质粮食综合加工与循环利用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西永组团Aa标准区分Aa-50-8(03)号地块(河道以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8810.29万元,项目占地33亩,建筑面积约15631.08㎡。大米加工车间建筑面积约10258.40㎡,建设一条日产成品大米150吨的稻谷加工线、一条日产成品大米150吨的白米精制加工线,通过调节工艺流程,总设计产能为日产成品大米600吨;配套建设一个中转仓,建筑面积约5337.20㎡。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8810.2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566.978617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专业设备材料采购、其他:办理工程建设全部手续 等内容,具体范围为: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综合竣工验收意见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
2.4.1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投标人必须进行限额设计且与规划部门审批意见保持一致;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各专业设计以及各类专项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设计等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按照招标人、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相关政府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最终要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2)主要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基土石方工程及支护工程、土建工程(含主体及环境、环境道路、临时围墙、永久围墙工程等)、安装工程(含临时配电、正式高低压配电、电气工程、照明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弱电工程、地磅等)、工艺设计(碾米工艺、设备选型及布局等)、节能与绿建工程、海绵城市、室内外装饰工程(含精装修工程、外墙装饰、标识标线、停车位、广告位及宣传牌等)、景观绿化、防水工程、保温工程、污废水处理、废气与噪音控制、环保工程、职业卫生与安全设施工程、管线迁改、市政道路接口,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等工程接入到各产权单位提供的市政接入点的综合管网工程等设计内容。
(3)在项目设计过程中,若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提出修改项目前期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时,均由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按要求完成设计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设计过程中各阶段报建/报审/组织评审工作,均由中标单位完成,招标人予以配合且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4.2 设备采购及安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施、设备等采购运输、保管、安装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试运行、办证、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材料设备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全部的大米厂工艺设备和中转仓库设备保修期为至少为1年(其中重要设备色选机保修期至少为2年),提供重要材料设备的备品备件或易耗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4.3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审定的施工图、工程变更、图纸会审及招标人指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实施并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2)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基土石方工程及支护工程、土建工程(含主体及环境、环境道路、临时围墙、永久围墙工程等)、安装工程(含临时配电、正式高低压配电、电气工程、照明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弱电工程、地磅等)、工艺设备安装调试、节能与绿建工程、海绵城市、室内外装饰工程(含精装修工程、外墙装饰、标识标线、停车位、广告位及宣传牌等)、景观绿化、防水工程、保温工程、污废水处理、废气与噪音控制、环保工程、职业卫生与安全设施工程、管线迁改、市政道路接口,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等工程接入到各产权单位提供的市政接入点的综合管网工程等施工内容,负责达到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含特种设备的验收备案登记),顺利取得综合竣工验收意见书和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
2.4.4 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由中标人按照工程建设施工规范与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因修复和保修工作影响项目正常生产经营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损失,招标人有权在质保金内按实扣除并有权就超过部分予以追责。
2.4.5 其他工作:
(1)负责代表招标人主导完成实施过程中包含但不限于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项目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全部手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规划、勘测、市政、建委、环保、消防、防雷、水电气及电讯、空军等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全部建设手续并承担费用(确保项目从合同签订、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到质保阶段的全过程的建设手续合规、合法),招标人只给予资料签字盖章及提供企业文件、缴纳必要性行政收费等必要配合。中标人承担未按时办理手续的全部违约责任及罚金。
(2)全面负责项目的工程检测、各类专项调试和评估、试运行、使用培训、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综合调试、编制竣工图、收集与组卷项目全部竣工资料(含参建各方)等工作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配合招标人委托的勘察、设计、监理及造价咨询、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开展工作。因法律法规、重庆市地方规范有明确明文规定需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单位完成的检测、审查、评估等工作内容的,由中标人在该工作实施前至少60天书面向招标人提出且经招标人确认后,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委托并组织实施,中标人予以配合;否则全由中标人负责实施并承担费用,且不得影响项目工期。
备注:当重庆市建委或高新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有要求需采用BIM技术或招标人明确要求采用BIM技术时,中标单位负责设计阶段BIM模型创建(LOD300)及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服务、施工阶段的基于BIM模型进行施工图纸深化(LOD400)、BIM竣工模型的深化(LOD500)、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服务及智慧工地建设,招标人予以配合且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开始计算总工期,总工期4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其他服务:施工图审查10日历天;
施工工期:420日历天,其中:
(1)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达到主体完工;
(2)合同签订后3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及培训(含正式供配电);
(3)合同签订后450日历天内取得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
2.6 标段划分:无
2.7 其他: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需具备下列①或②项其中一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商物粮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含工程设计商务粮行业及所属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1个日产大米150吨及以上加工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至少承接过1个日产大米150吨及以上加工厂设计和施工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超过2家,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牵头。
招标人: | 重庆市上桥粮食中转库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 |
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人: | 霍先生 李先生 徐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186*****159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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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433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营业部 | ************************0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150*****0015152-112421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 ****************0213-006793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子山支行 | ****************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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