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杭氧粗氪氙提取装置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江西杭氧粗氪氙提取装置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西杭氧粗氪氙提取装置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西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西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项目名称(规模):江西杭氧粗氪氙提取装置项目
②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
③计划工期:121总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 2021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2年1月21日
④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土建安装最终施工图,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基础、主体钢结构及设备安装、工艺管道、工艺电气、仪表安装 等。包括: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施工图纸所含内容、设计及现场变更内容及附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内容等。
⑤工程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氪氙塔冷箱基础、分子筛基础、甲烷反应炉基础、电加热器基础,氧气回热器基础、水浴汽化器基础、三台空浴式气化器基础、消音器基础等在收到设计图后45日历天内完成;冷箱内外安装工程在安装施工开始40天内完成,安装完成后20天内具备联动试车条件。
⑥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99元
3. 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GC类压力管道安装资质(须在有效期内);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自2016年6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须完成过20000Nm3/h或以上等级空分项目的施工业绩一项。 (业绩证明要求: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a、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报告;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上必须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本次投标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2项目经理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投标人);
(2)自2016年6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20000Nm3/h或以上等级空分项目的施工的业绩1项。(业绩证明要求:须提供以下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提供的竣工报告上必须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本次投标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均须盖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或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3.4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日至 2021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钓鱼台小区6栋2单元107室持单位介绍信、委托书及营业执照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9月 23日 9 时 0 分,地点为 江西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地址: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话:137*****59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彭泽县钓鱼台小区6栋2单元107室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话:183*****864
2021年9月1 日
标签: 装置 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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