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阳江和洪浦江江堤太阳能路灯招标公告

浦阳江和洪浦江江堤太阳能路灯招标公告

诸暨市王家井镇浦阳江和洪浦江江堤太阳能路灯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公告
(编号:诸政采2013-1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诸暨市王家井镇人民政府单位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王家井镇浦阳江和洪浦江江堤太阳能路灯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采购预算约为215万元,各标的内容为下表(详见采购文件):

标的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标一
太阳能路灯226座
*******.00元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法人。
3、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多家具有投标资格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投标活动。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2013年11月19日,符合谈判响应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谈判。
七、谈判须知:
谈判响应人须在开标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 2013年9月22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谈判响应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八、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谈判保证金的按年度谈判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九、谈判响应文件提交:
谈判响应人须于2013年11月22日10时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会议定于2013年11月22日10时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举行。
十一、业务咨询:
业主单位联系人:陈建均 ;联系电话:152*****135
交易中心联系人:姚震华 ;联系电话:****-********(带传真)

诸暨市王家井镇人民政府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诸暨市王家井镇浦阳江和洪浦江江堤太阳能路灯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编号:诸政采2013-11-26)采购文件采购单位:诸暨市王家井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单位: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诸暨市财政局二〇一三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2第二章 谈判须知4一、总 则7二、采购文件8三、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和提交9四、谈 判12五、评 审13六、定标14七、授予合同15八、不良行为记录17九、监督和解释18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9第四章 采购需求21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7一、外包装封面格式27二、投标函(格式)27三、授权委托书(格式)28四、开标一览表(格式)30五、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31六、投标承诺书(格式)32本采购文件为2013年新制版本,请各位供应商详细阅读各项条款第一章采购公告(编号:诸政采2013-11-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诸暨市王家井镇人民政府单位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诸暨市王家井镇浦阳江和洪浦江江堤太阳能路灯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三、项目内容及规模:采购预算约为215万元,各标的内容为下表(详见采购文件):标的采购内容最高限价标一太阳能路灯226座¥*******.00元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五、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2、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法人。3、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4、多家具有投标资格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投标活动。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2013年11月19日,符合谈判响应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谈判。七、谈判须知:谈判响应人须在开标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2、2013年9月22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谈判响应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八、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谈判保证金的按年度谈判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九、谈判响应文件提交:谈判响应人须于2013年11月22日10时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十、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会议定于2013年11月22日10时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举行。十一、业务咨询:业主单位联系人:陈建均;联系电话:152*****135交易中心联系人:姚震华;联系电话:****-********(带传真) 诸暨市王家井镇人民政府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第二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诸暨市王家井镇浦阳江和洪浦江江堤太阳能路灯项目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分60分,价格分40分)4质疑与答疑时间供应商应在2013年11月20日上午11时前以书面及电子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采购人将在2013年11月20日下午16时前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答疑回复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5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2、经营项目采购与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以上;3、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4、多家具有投标资格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投标活动。6采购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2013年11月19日,符合谈判响应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7投标时携带证照原件资料谈判响应人须在开标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2、2013年9月22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谈判响应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3、根据采购公告要求证明谈判响应人具备资格所必须提交的资料。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但同一专业的谈判响应人组成的联合体应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9资格审查资格后审10技术文件资料至少应包括内容(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外,格式见附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谈判响应人情况介绍;;(4)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如有);(5)成功案例和业绩证明(谈判响应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6)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等方面);(7)投标设备详细配置清单和技术偏离表;(8)采购文件标明的影响谈判响应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主要设备材料的原厂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9)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10)谈判响应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11)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12)优惠条件:谈判响应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设备价格、运输、保险、安装调试、付款条件、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当优惠条件涉及“报价单”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投标价格相统一;(13)谈判响应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14)谈判响应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以上文件组成“技术文件资料”。谈判响应人在“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谈判响应人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和资料(开标时需提供的资质证明原件和合同原件)将视为没有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该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其风险应由谈判响应人自行承担。11商务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谈判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谈判响应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12现场演示□√不需要。□需要。演示时谈判响应人须携带设备。13投标样品□不需要。□√需要。开标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14谈判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谈判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帐、汇票、现金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款项用途:保证金帐号:****************7592515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共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16谈判有效期自谈判截止日起45天。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谈判有效期。17签订合同时间成交确认书发出后30日内18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19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预选供应商须向采购单位交入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履行完毕(货物、工程或服务验收合格或承诺的免费保修期满)后5日内无息退还。20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2日10时整2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诸暨市暨东路58号四楼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22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2日10时整23开标地点诸暨市暨东路58号四楼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24标的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一个标的,,采购人将整体择定预选供应商。25其他一、总 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和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谈判响应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 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谈判响应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5“项目”系指谈判响应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7本采购文件所述设备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采购文件得要求参考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采购人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参考品牌范围内的,需提供加盖原厂商公章的产品设备性能指标详细材料和证明其产品与参考品牌同档次、具有可比性,且品牌、型号性能相当或3.采购方式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采购人实际业务需求同档次优质品牌的说明书,无法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其投标可能会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4.投标委托谈判响应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谈判响应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5.投标费用谈判响应人应自行承担获得采购文件和编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谈判响应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对预选供应商免收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6.特别说明:6.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谈判小组集体决定。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6.2谈判响应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6.3谈判响应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4谈判响应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谈判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预选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谈判响应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5除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外,直接或者间接受采购单位控制的当事人,或者与采购单位受共同上级控制的当事人,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当事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其他文件的个人、企业、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6.6谈判响应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归采购人所有。7.质疑和投诉7.1如供应商如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供应商认为谈判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谈判响应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7.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谈判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7.3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采购人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7.4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须在质疑截止时间前提出。二、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8.1采购公告;8.2谈判须知;8.3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8.4采购需求;8.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8.6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9.谈判响应人的风险谈判响应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谈判响应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者作出实质性响应是谈判响应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0.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谈判响应人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谈判响应人必须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要求采购人澄清。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采购人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谈判响应人,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谈判响应人可以通过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以确认已阅知该澄清或修改内容,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谈判响应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0.2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或通知为准。10.3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修改采购文件,并以网站发布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谈判响应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谈判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响应人均有约束力。10.4为使谈判响应人在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时把补充公告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酌情推迟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5补充公告须向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三、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和提交11.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谈判响应文件由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二部分组成。详见前附表(10)、(11)。12.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2.1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响应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谈判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12.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3.谈判报价13.1谈判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13.2谈判报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谈判报价(包括单价、总价等)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100.88元)。谈判响应人必须报有合理单价,其将作为设备增减的主要依据。13.3根据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要求,最后只允许有一个谈判报价,谈判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在谈判结束后提供给采购机构及采购人最优惠的谈判价格。13.4采购文件未列明,而谈判响应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5最后的谈判报价低于首次报价,其报价明细表中各项报价需另行明确,否则各项报价均按比例下调。13.6谈判响应人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采购代理机构宣读,否则是谈判响应人自己的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4.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1自谈判截止日起45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谈判有效期。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谈判响应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4.3谈判响应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谈判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谈判响应人需要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谈判响应文件。 14.4预选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5.谈判保证金15.1谈判响应人应提供前附表规定的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否则,其谈判将被拒绝。15.2谈判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帐、汇票、现金等形式提交,且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缴入前附表中的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具体以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出具的凭据为准),已缴纳年度谈判保证金的按年度谈判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未能按规定时间和数额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人。15.3未预选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凭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谈判保证金收据原件退还。15.4预选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预选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并向采购单位交纳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5.5谈判保证金均以转账或电汇或汇票方式退还,恕不退还现金。保证金不计息。15.6下列情况,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其保证金或相应数额的年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15.6.1谈判响应人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15.6.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5.6.3谈判响应人在谈判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15.6.4预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15.6.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5.6.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15.6.7其他严重扰乱招谈判程序的;15.6.8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15.6.9预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15.6.10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采购人或用户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15.7如谈判响应人或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串通投标行为认定,除有关方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禁止其一至三年内进入本市政府采购市场,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15.7.1不同谈判响应人的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 15.7.2不同谈判响应人使用同一单位或人员的资金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15.7.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谈判事宜的;15.7.4不同谈判响应人的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非正常的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谈判总价均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15.7.5不同谈判响应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实施人员出现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同一人的;15.7.6不同谈判响应人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 15.7.7不同谈判响应人的谈判响应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谈判响应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内遗留有其他谈判响应人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谈判响应人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 15.7.8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协助谈判响应人撤换或更改谈判响应文件的; 15.7.9采购人泄露有意向参加政府采购的谈判响应人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15.7.10不同谈判响应人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谈判响应人中标或轮流中标的;15.7.11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16.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6.1谈判响应人应按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内容和份数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当谈判响应文件未注明“正本”和“副本”且出现不一致时,谈判小组可以认定谈判响应人出现选择性投标而认定其为无效投标。16.2谈判响应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谈判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谈判响应人的责任。16.3谈判响应文件须由谈判响应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谈判响应人应写全称。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谈判响应人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16.4谈判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谈判响应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谈判响应人负责。16.5谈判响应人应使用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文本格式,如表格不够用,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6.6谈判响应文件必须统一用A4纸(除特殊项目外),文件内容均要求打印(除注明要求签字或提供复印件外)。16.7谈判响应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谈判响应人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谈判响应文件采用活页编制或投标一览表中报价进行手写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7.谈判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7.1谈判响应人应将谈判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开包装密封。如谈判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与商务文件未分开制作与包装或未密封或技术标内容含有商务报价的内容,将被视作无效标处理。同时在封面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编号、谈判响应人名称(写全称),并由谈判响应人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7.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谈判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谈判响应人承担。17.3谈判响应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规定,酌情推迟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谈判响应人以前在谈判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谈判截止期。17.4谈判响应人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17.5谈判截止时间后,谈判响应人不得撤回、修改谈判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6不论谈判响应人中标与否,谈判响应文件均不退回。18.谈判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谈判将被视为无效谈判。谈判响应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谈判成为实质上响应的谈判,但经谈判小组认定属于谈判响应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谈判无效。谈判响应人修改、补正谈判响应文件后,不影响谈判小组对其谈判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8.1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18.1.1超出经营范围的;18.1.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18.1.3谈判响应文件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18.1.4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谈判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18.1.5谈判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等技术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8.1.6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装订、签署、盖章或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的;18.1.7应交未交谈判保证金的;18.1.8未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或查询函内容未能满足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的;谈判响应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但未提供有关职能部门处置意见的或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处置意见在限制或取消谈判资格期内的;18.1.9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谈判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8.2.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谈判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谈判的;18.2.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18.2.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20项(含)以上的;18.2.4谈判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谈判方案的;18.2.5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谈判响应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谈判响应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谈判小组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谈判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18.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3)谈判报价具有选择性;(4)谈判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且高于总价5%的。18.4符合采购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谈判条款的。四、谈 判19.谈判1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谈判响应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应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到场的谈判响应人均需签到以示出席。19.2谈判响应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早退的,视为自动弃权,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9.3开标会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现场监督下由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主持。20.谈判程序20.1主持人宣布开标大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20.2主持人宣布开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20.3谈判响应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谈判响应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20.4各谈判响应人进行谈判报价。20.5工作人员将谈判响应文件送达评标室,交谈判小组评审。20.6技术标评审结束后,由主持人当众宣读技术评审结果和最后谈判报价。20.7谈判小组对入围单位进行谈判报价评审。20.8谈判小组审核商务报价,汇总技术分、商务分,根据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对唱读的内容和记录结果进行校核。谈判响应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过程。20.9主持人向谈判响应人公布评标结果。20.10谈判结束。 五、评 审21. 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建。22.评标原则22.1竞争、优选;22.2 客观、公平、公正、科学合理;22.3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22.4反不正当竞争。23.评审程序23.1形式审查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人的资格和谈判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3.2实质审查与比较23.2.1评审时,谈判小组将以采购文件为基本依据,首先评定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谈判响应文件应与采购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谈判响应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响应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平的影响。23.2.2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响应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谈判响应人进行询标,谈判响应人要向谈判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谈判响应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谈判小组有权对该谈判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谈判响应人的评判。23.2.3如果谈判响应文件实质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谈判响应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谈判。23.2.4各谈判响应人的技术得分为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其他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23.2.5谈判小组完成谈判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谈判小组按谈判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审报告。24.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要求谈判响应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谈判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属于谈判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谈判响应人的澄清文件是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错误修正若发现投标标的报价清单中对价格的计算和书写有误,一般按下述原则修正:25.1如果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25.3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5.4如果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25.5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经谈判小组校核,谈判响应文件中算术性差误(包括算术上和累加运算上的差异)绝对值在1%(含)以内的,同意修正;在1%以上的,其谈判无效,且不允许予以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报价,谈判响应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谈判报价对谈判响应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谈判响应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7.评审过程的保密27.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预选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和授予合同的信息,采购人都不应向谈判响应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27.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谈判活动的正常进行。谈判响应人在谈判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被取消投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3预选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预选供应商就谈判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预选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谈判过程的情况和材料。六、定标28.确定预选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预选供应商。28.1中标结果实行中标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采购人应当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和信息公告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8.2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由第二名为预选供应商进行公示(若第一名投标报价与第二名投标报价的差额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三倍,则第二名也不得中标,此标的将另行组织采购)。28.3 第一名放弃中标的,除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同时上报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诸暨市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处理。29.中标通知29.1 中标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9.2中标结果将于公示期满后在相关网站以中标公告形式及时发布,预选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领取书面通知。29.3采购人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人均不退回谈判响应文件。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1预选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后30天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采购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的有关条款上门与相关用户单位(即采购单位)签订合同。30.2采购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和《成交确认书》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和主要附件。合同签订时预选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成交确认书》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给用户单位,以方便验收货物(或工程)。30.3 合同一式四份,用户单位和预选供应商各执一份、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诸暨市财政局各备案一份。30.4预选供应商和用户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不得另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1.履约保证金31.1预选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其数额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履约保证金作为预选供应商在履行合同合服务承诺的保证。31.2履约保证金须单独提交,预选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不能转为履约保证金。31.3预选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对采购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2.授标及废除授标32.1 采购合同应当授予预选供应商。32.2《成交确认书》发出之后,若证实预选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仍然可以废除授标,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合同的,合同无效,并按有关规定处理:32.2.1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的;32.2.2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32.2.3于谈判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的;32.2.4因预选供应商原因未能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2.2.5因预选供应商原因未能按照有关规定与用户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的;32.2.6未能按中标产品、型号、配置等及时供货的;32.2.7拒绝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32.2.8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采购人或用户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33.相关责任33.1用户单位不签订合同,给预选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采购单位承担。33.2预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弃标或在法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或未按有关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诸暨市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4.合同备案采购单位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送诸暨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如预选供应商未办理“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请在合同备案前及时进行注册,否则不予办理合同备案。35. 合同主要条款34.1 供货要求34.1.1供货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工期完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具体见本标书第四章具体要求。供货地点:业主单位指定地点。34.1.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本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如有不符,用户单位有权要求调货,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4.1.3如采购文件中的采购设备已停产,须由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更换要求,经用户单位和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认可,并报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替代性能参数指标比原采购产品高的其它产品,但产品成交报价不变。34.2质量要求34.2.1成交供应商应确保产品质量,所有产品均需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文档资料等有关文件,并保证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34.2.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34.2.3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保修卡、装箱单、商检证明或报关单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34.2.4如发生质量异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处理。34.3 转包预选供应商不得将中标标的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视为违约,并将追究其违约责任,用户单位有权解除采购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预选供应商承担。34.4 验收采购产品由用户单位组织验收,具体按照《诸暨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执行。34.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的,预选供应商以中标价按标的结算。市财政资金管理部门凭预选供应商提供的经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诸暨市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审核后的发票复印件(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用户单位公章)、验收结算书、合同,将中标款直接拨入预选供应商开户银行。34.6产品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用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减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须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增减产品的价格为相应中标产品的价格,且事先须向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34.7维护保修预选供应商必须按厂方提供的质保单或保修单所列的服务以及谈判响应文件承诺的其他质量保证措施做好售后服务。34.8 违约责任34.8.1 预选供应商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供货的,每逾期一天,扣中标金额0.5%的违约金;延迟十五日以上,将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4.8.2预选供应商未能正确履行合同,则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采购单位有权要求调换或者无条件退货,所造成的损失均由预选供应商承担。34.8.3用户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验收完毕的,承担相关违约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用户单位承担。八、不良行为记录谈判响应人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的将记入诸暨市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并在记录时限内暂停其诸暨市域范围内政府采购交易资格,同时不良行为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序号不良行为记录时限1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个月2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的6个月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6个月4不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做好标的验收工作的6个月5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考核中被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及以上处罚的6个月6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交易秩序的1年7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1年8虚假投诉、恶意投诉和不按程序、规定时间进行质疑投诉而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或造成不良影响的1年9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包括提供标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和廉政合同要求的1年10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变换项目负责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1年11发生经营状况重大变化以及重要担保、重大合同纠纷或诉讼、信用等级和资质变化等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未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书面报告,因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1年1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2年13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进行不公平竞争的2年14中标后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的2年15事先有承诺,而事后违反承诺内容的2年16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2年17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3年18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全部货物的,或无故拖延工期的3年19无故不提供中标要求的型号、配置等产品的,或有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和备品备件的行为的3年20为获取自身利益,向采购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3年2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5年22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政府采购合同的5年23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的5年24在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对管理机构、采购人、其他谈判响应人、评标专家、中介机构等政府采购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诋毁、诽谤、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的5年25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认定的其他违反政府采购管理的行为酌情处理九、监督和解释35.本次招标活动接受诸暨市监察局、诸暨市财政局、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监督。36.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和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采用 综合评分法 。即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择定最高得分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预选供应商。2、 合格谈判响应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谈判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谈判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谈判响应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响应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谈判响应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3、谈判截止时间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如采购文件事先已在指定媒体公开征求了供应商意见且无重大异议,或经专家论证且出具了“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等没有歧视性和倾向性”意见的,同时采购信息已在省级以上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和当地主流媒体公告,采购文件的发售和截止时间符合法定或本文件规定的,可以按原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但出现下列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一般应降低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或采购技术标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截止时间止仅有1家供应商参加或评审后只有1家供应商作出实质性响应;(2)采购文件中已指定了有关产品的品牌且有效响应的品牌不足3个的;(3)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审人员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4)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价的。4、若投标方案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被废标。(1)满分为100分。总得分=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2)技术得分=技术评分,技术评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其他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3)商务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基准价=通过技术评审入围的最低投标报价,价格权值=40%;(4)技术分评分细则(60分)项目评分标准投标人资信(9分)1、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2、近三年有获得县级及以上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得1分3、省级及以上科技型企业得1分4、太阳能照明系统产品中有国家级检测报告且列入国家级支持推广目录的得3分5、业绩3分。2011年1月1日以来在诸暨市域内有太阳能照明路灯销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无原件不得分。产品技术参数(20分)太阳能路灯各主要部件的技术参数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7分,不符合每项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实质性响应要求不满足的做废标处理!其他辅件中对技术参数、技术方案优化的得1-3分样品(12分)样品不全或未提供样品的本项不得分提供完整样品一套(蓄电池、灯具、太阳能电池组件、控制器)),且能按要求能进行亮灯试验的得3分。(亮灯所需所有材料由投标人自备)根据提供样品的外形美观、工艺先进、亮灯效果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9分安装方案,含图纸、安装人员、资质(12分)根据安装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方便性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12分售后服务(7分)投标人在诸暨本地有符合以下5项要求的售后要求的得5分。缺一项扣1分。(1)经工商部门核准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2)固定经营场所(提供该经营场所房产证及租房协议等证明材料)(3)固定维修人员(提供维修人员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4)备品备件库(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及仓库实景照片)(5)专用维修机械工具(提供工具清单及实景照片等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质保期一年的得0.5分,最高得2分。(5)本次评审采用竞争择优入围方式。具体是:取技术分前三名(第三名得分出现并列时均予进入)的投标人进入商务评审。在商务评审环节出现废标的,按上述择优入围办法重新排定入围单位重新进行商务评审。第四章 采购需求产品要求中有参考品牌、型号的仅作为投标方案参考,但投标产品品牌、型号至少应与参考品牌、型号相当。除参考品牌、型号以外,欢迎其它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参考品牌、型号相当的产品参加。一、招标内容及要求1、太阳能路灯技术参数:序号名称技术要求1太阳能路灯一、太阳能电池组件 ★1、规格型号:太阳能电池组件功率≥190Wp*2。2、技术要求:★①采用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电池片效率达16%以上。★②采用高强度,高透光率的低铁、绒面钢化玻璃,增加阳光辐射量,透光率91%以上。★③由抗老化的EVA树脂,耐候性优良的TPT复合膜层压而成。④使用寿命25年以上;衰减率:25年<20%。⑤阳极氧化铝边框,机械强度高,具有抗风,防雹防腐等性能。⑥输出采用密封防水,高可靠性多功能接线盒,可适应各种复杂恶劣气候条件下的使用。⑦接线盒内应安装两只以上防止热斑效应的旁路二极管。⑧连接端采用易操作的专用公母插头,使用安全,方便,可靠。二、灯具及LED光源★1、规格型号:LED路灯光源功率≥70W;灯具外壳采用高压压铸铝。2、技术要求:1灯具:①LED路灯灯具安装仰角采用固定式。保证灯具与灯杆安装后协调美观。★②每一个独立的LED光源应采用蝙蝠翼形配光,以确保灯具的配光适合路灯应用及确保更大的灯杆间距和照明均匀度,灯具整灯光效≥90(lm/W)。③灯具具有散热筋设计,灯具适应环境温度:-40℃至 55℃。正常工作时外表温升不大于30℃,结温不大于85℃。★④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防护性能采用硅橡胶密封圈实现,不能使用胶水密封。2LED光源:①采用技术先进的光源芯片②LED封装方式:单颗大功率芯片(≥1W),不能采用集成芯片★③发光效率>110Lm/W。★④LED寿命≥50000h(光衰30%,85°C结温)。 ★⑤LED灯具6000小时,光衰小于3%。⑥显色指数:Ra>70。⑦色温:5500K-6000K。三、胶体蓄电池★1、规格型号:太阳能专用全密封免维护胶体蓄电池容量≥(12V 200AH)*2。2、技术要求:①使用温度范围满足-20-55℃,低温性能好,在低温-20℃(60?)放电,胶体储能电池放出容量是常温容量的80%。高温特性稳定,满足55℃高温环境使用要求。★②循环使用寿命长,质保三年。蓄电池使用寿命达到5年以上。电解质采用先进的气相二氧化硅;隔板采用先进的PVC-SiO2胶体电池专用隔板。③具有防水、防潮、防腐、保温隔热、通气等功能。④产品出厂时需加装合规引出线,以便在使用时避免因蓄电池地埋箱进水导致的短柱短路等问题。★⑤防水外壳防护等级IP67。四、太阳能充放电控制器★1、规格型号:光控 双时段控制器。2、技术要求:★①太阳能充放电控制器采用单片机实现对蓄电池的保护。基本功能必须具备过充保护、过放保护、光控、时控、防反接、充电涓流保护、欠压保护、过压保护、短路保护、防水保护等。★②保证控制器24小时不间断工作,自身功耗小于额定功率的5%。③要选择充电效率高的控制器,应具备自动跟踪光伏组件最大功率输出MPPT功能。④产品符合国家标准,通过质量认证,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使用寿命10年以上。五、灯杆★1、规格型号:光源距地面8米,灯杆材质为Q235碳钢。2、技术要求:★①灯杆采用圆锥单臂灯杆,底径≥170mm,顶径≥75mm,灯杆主体重量≥130公斤。★②灯杆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提供镀锌测试报告。镀锌厚度不小于85μm。★③灯杆壁厚≥3.5mm,灯杆底盘厚度为22mm。★④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⑤焊缝的宽度4-9mm,焊缝的加强高度0-3mm。⑥中标人在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对焊接质量、尺寸偏差和表面质量进行全面检查。⑦中标人应保证灯杆满足本市风压要求,保证灯杆正常使用。⑧使用寿命20年以上。⑨上述技术要求由业主在安装现场组织验收,如不符合,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整改,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六、安装要求★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时提供经诸暨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安装方案及图纸原稿,要求提供许可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或未取得诸暨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视作主动放弃中标权利。因本项目安装地点的特殊性(安装在堤防的背水坡上,背水坡倾斜度在45%左右),投标单位应事先到项目实施地点现场踏看,并到诸暨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咨询相关许可业务。七、其它①照明时间:每天照明10小时以上(阴雨天气连续7天保证照明)。②电器门采用等离子切割,门应与杆体浑然一体,且结构强度要好。具备合理的操作空间,门内具有电器安装附件,拆卸方便,操作简单。门与杆之间具备良好的防水性能。有专用紧固系统,具备良好的防盗性能。电器门应有较高的互换性。设备包装须完好,应注明与提货清单相符合的型号规格和数量。③提供太阳能电池组件、LED光源及灯具、控制器、蓄电池、灯杆及构件的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详表。④提供灯杆安装效果图及施工图,提供太阳能电池组件、灯具、灯杆预埋件(含电池箱)的安装施工图。 八、采用标准:GB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ISO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标准IEC标准: 国际电器委员会标准GB 24460-2009 《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总技术规范》;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 7000.1-2002 《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GB7000.5-2005 道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idt IEC60598-2-3:2003);2、灯具外壳技术参数 3、灯杆技术参数: 二、其他要求1.设备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3年。2.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3.提供用户中文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4.免费提供操作和维修培训。5.投标人必须以招标人需要的配置进行投标,在投标时如实响应标书技术文件并提供完全配置,不得欺骗、隐瞒,投标后对标书的响应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价。投标人必须如实描述投标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在交货期、验收、培训、备件等环节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6、投标时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整套太阳能路灯样品一套(蓄电池、灯具、太阳能电池组件、控制器),供评审和检测封样。(亮灯所需所有材料由投标人自备)7、带★项为必须满足项,如不满足将被废标!三、交货及验收要求1.项目完成时间:因本项目要求完成时间较紧,故必须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与业主方签订合同,同时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将安装方案交与诸暨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如果方案未通过诸暨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的,中标人必须按照诸暨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调整方案,由此涉及的相关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到现场,供货到场后2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成。2.安装地点:诸暨市王家井镇浦阳江、洪浦江新建堤防。3.安装标准: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4.验收标准:①产品验收: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标书技术文件及所提供样品一致,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②安装验收:应与经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安装方案图纸一致。③售后服务网点验收:中标人如果在诸暨没有售后服务网点的,在验收前必须设立工商部门核准的售后服务机构。四、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太阳能路灯供货安装完成、供应商售后服务网点设立,业主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中标价的65%,中标价的20%在验收合格后的1年内根据服务响应力度付款(依据服务承诺条款),剩下15%根据产品质量情况分三年支付,每年支付5%。五、最高限价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佰壹拾伍万圆(¥*******)整,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一、外包装封面格式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二、投标函(格式)致: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 项目的采购文件(编号:诸政采 2013-**-**)有关要求,  (投标人全称) 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已详细研读了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等,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2、我方承诺本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均具有约束力,并严格遵守投标文件中的承诺。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4、我方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报价,并提供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5、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到合同履行完毕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7、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 月 日三、授权委托书(格式)致: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 (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诸暨市 (采购项目)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     (盖章) 年月 日 四、开标一览表(格式)(编号:诸政采 2013-**-**)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诸政采 2013-**-**标项品牌产地质保期报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编号:诸政采 2013-XX-XX)产品名称型号和规格单位数量品牌产地/制造商分项单价(元)分项合价(元)其他说明其他总报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13年*月*日注:以上我公司投标标的产品均满足采购文件各项要求。 六、投标承诺书(格式)我公司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诸政采 )采购文件,现参加该项目投标,并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一、我公司在该项目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不会出现以下行为,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该行为被记录为不良行为,并在不良行为记录时限内放弃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资格。(1)已报名但无故放弃投标(开标前已有书面说明并证实的除外)一年内累计3次以上的;(2)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3)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4)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不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做好标的验收工作的;(6)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考核中被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及以上处罚的;(7)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交易秩序的;(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9)虚假投诉、恶意投诉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或造成不良影响的;(10)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包括提供标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和廉政合同要求的;(11)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变换项目负责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12)发生经营状况重大变化以及重要担保、重大合同纠纷或诉讼、信用等级和资质变化等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未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书面报告,因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1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14)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进行不公平竞争的;(15)中标后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的;(16)事先有承诺,而事后违反承诺内容的;(17)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18)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19)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全部货物的,或无故拖延工期的;(20)无故不提供中标要求的型号、配置等产品的,或有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和备品备件的行为的;(21)为获取自身利益,向采购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2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23)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政府采购合同的;(24)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的;(25)在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对管理机构、采购人、其他投标人、评标专家、中介机构等政府采购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诋毁、诽谤、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的;(26)市公管办认定的其他违反政府采购管理的行为。出现(1)~(6)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6个月;出现(7)~(12)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1年;出现(13)~(17)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2年;出现(18)~(21)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3年;出现(22)~(25)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5年;出现(26)行为,酌情处理。时限以被记录为不良行为之日起算,在记录时限内再次被计为不良行为的,记录时限应从上次记录时限截止日起算。二、我公司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的中标公示有异议,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公示期限内提出符合以下条件的有效质疑,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相关部门不予受理的决定。1、质疑人须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2、投诉时,应当递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6)质疑人是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质疑的,质疑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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