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县乡村振兴曲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工程监理投标邀请书
尼木县乡村振兴曲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工程监理投标邀请书
尼木县乡村振兴曲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工程监理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2021ZHYX808003
本招标项目尼木县乡村振兴曲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工程已由西藏尼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尼发改字[2021]1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尼木县乡村振兴局,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市级及县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招标人为尼木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诚邀你公司参加本项目监理的投标。
2.1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2.2标段划分和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全村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并新建厕所132户共计892.32m2,人畜分离工程175户(新建103户,改扩建46户、维修26户)10348.00m2、垃圾分类治理工程以及村内道路硬化、路灯工程、给排水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施工图纸。
2.3建设地点:尼木县尼木乡曲林村。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治区、市级及县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已落实。
2.5监理工作内容:尼木县乡村振兴曲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工程的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和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各阶段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等。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
2.6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150日历天)至质量保修期满。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3.3符合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的要求。
3.4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3.5本项目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1凡是收到本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9月01日至2021年09月 07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确认通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850.00元/套(人民币),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报名时以现金方式缴纳,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报名无效;已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将由招标代理机构开相关票据。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23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其身份不一致或非本企业人员,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本邀请书同天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拉萨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尼木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尼木县幸福路23号
联 系 人:傅先生
电 话:136*****187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江苏大道世邦东城1号14栋1单元9层16号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话:152*****136
2021年09月01日
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尼木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尼木县乡村振兴曲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工程监理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2021年月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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