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转发: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平政办通〔2019〕2号)

县环保局转发: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平政办通〔2019〕2号)

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平政办通〔201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平南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平南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1月7日

平南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2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扎实推进平南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严格防控涉重金属行业污染,规范管理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作战目标

到2020年底,平南县辖区范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81.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贵港市下达任务;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基本保持稳定并得到逐步改善。洋垃圾零进口,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1%,建立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

二、作战任务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决落实《广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贵港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平南县净土保卫战。

(一)开展土壤环境基础工作。

1.配合完成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配合市环保局继续推进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根据自治区任务进度安排,完成农用地详查任务。(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财政局、国土局、卫计局等,各乡镇、街道)

2.配合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配合市环保局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2018年9月底,确定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专业技术机构,着手组织开展相应工作,12月底,完成重点企业的基础信息调查、地块环境风险筛查,基本确定采样调查清单和布点方案。2019年,基本完成辖区内需进行初步采样的重点行业企业地块采样监测工作。2020年,全面掌握我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及其环境风险。建立平南县重点行业企业地块污染地块清单和优控名录。(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委等,各乡镇、街道)

3.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8年起,根据任务安排,完成我县土壤环境国控监测点位监测年度任务。推动我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提高土壤环境和污染源监测能力。配合市环保局建设全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完善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设。(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农业局、发改局、工信局等)

(二)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

1.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根据贵港市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安排,结合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我县相应类别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的分布和面积。优先保护类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整备区。结合自治区分类管控试点安排,开展我县分类管控试点工作,编制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管制方案,建立治理修复项目库。完成贵港市安排的年度任务并将数据上传农用地环境信息系统。完成贵港市安排的全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配合建立贵港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粮食局等,各乡镇、街道)

2.加强农用地日常环境管理。2018年,编制完成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018至2019年,制定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科学施用农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相关工作。2020年,我县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00万亩。(牵头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粮食局等,各乡镇、街道)

3.开展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配合贵港市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年度计划,相关项目库,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到2020年,我县完成市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重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任务,实现辖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市要求。(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等,各乡镇、街道)

(三)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1.建立污染地块名录。由县环保局会同县工信、住建、国土等部门,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筛查,建立本行政区域疑似污染地块名单,上报市环保局确认,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动态更新。对纳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对列入污染地块名录的地块,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并督促其开展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效果评估及信息系统录入等工作。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国土局、住建委、工信局等,各乡镇、街道)

2.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相关部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级城乡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合理确定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明确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征求环保部门意见,反馈意见作为附件随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县国土局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充分考虑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2018年,县环保、住建、国土部门建立污染地块信息沟通机制。(牵头单位:县住建委、国土局。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3.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我县承担土地征收工作的相关部门,在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土地征收环节,应当通过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相关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并记录查询日期和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结果;查询结果为疑似污染地块的,委托第三方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并征求环境保护部门意见。在开展土地收回、收购工作时,及时查询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对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记录查询日期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结果,并征求环境保护部门意见。(牵头单位:县国土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委、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4.实施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县环保局会同国土、住建等部门,根据污染地块名录确定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制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年度计划,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编制实施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方案。(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国土局、住建委,各乡镇、街道)

(四)实施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治理工程。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加大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开展对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和工业园区的重点污染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减排项目的现场检查(具体企业名单见附表3),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环境整改通知书,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及时整改,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委、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安监局等,各乡镇、街道)

2.严格管控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2020年,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贵港市下达范围内。2018年底前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分解落实减排指标和措施,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配合市环保局制定我市重金属污染问题整治方案。根据上级部门下达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年度控制目标,严格涉重金属行业准入,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项目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加快涉重金属产业结构调整,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加速推进“退城入园”。(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国土局、林业局、质监局、安监局等,各乡镇、街道)

3.深入推进尾矿库综合整治。2018年底前,完成我县尾矿库摸底排查,实现我县辖区内无危库和险库。完成自治区下达涉及我县尾矿库环境污染普查和尾矿库环境风险及周边土壤状况详查工作。(牵头单位:县安监局、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国土局等,各乡镇、街道)

(五)实施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管控工程。

1.全面调查摸排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开展重点项目危险废物摸排工作,全面调查我县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分行业、种类建立清单;调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行情况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流向,重点掌握跨省转移的主要固体废物类别、转移量及主要的接收地;开展社会源废矿物油、铅酸蓄电池调查,重点掌握流向情况。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加强堆存场所环境监管,预防土壤污染,保障固体废弃物堆存环境安全。对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重量在100吨以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体积在 500立方米以上的生活垃圾,制定“一点一策”整治工作方案。对排查出的固体废物堆放倾倒点查明来源,落实相关责任,限期完成处置工作;无法查明来源的妥善处置,根据需要开展环境损害评估。(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市政局、工信局、公安局、卫计局、工商局等,各乡镇、街道)

2.规范管理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对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量大、危害大的,以及垃圾、污水处理等相关行业,要求相关企业细化管理台账、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转移的固体废物实际利用处置途径及最终去向,并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开产生固体废物的类别、数量、利用和处置情况等信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市政局、卫计局、质监局、法制办等,各乡镇、街道)

3.严厉依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洋垃圾走私等违法行为。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督查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情况。对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开展联合专项稽查,重点查处倒卖证件、倒卖货物、企业资质不符等问题。(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工商局等,各乡镇、街道)

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违法活动。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应对固体废物跨界污染事件。完善联防联控,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及时共享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货物(危险废物)电子运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球定位系统(GPS)信息、危险废物违法转移情报等相关信息,定期通报危险废物转移种类、数量及流向情况。(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公安局、交运局,平南海事处。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重拳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活动。重点针对主要危险废物种类及典型行业,开展危险废物非法转移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活动,对非法收运、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中间商、承运人、接收人等一追到底,切断非法转移利益链,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公安局、交运局,平南海事处。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持续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严厉查处走私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各类专项打私行动,严厉打击货运渠道藏匿、伪报、瞒报、倒证倒货等走私行为。对发现走私的洋垃圾,依法予以退运或销毁,实现我县洋垃圾零进口。(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公安局、工信局。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工商局等,各乡镇、街道)

4.提高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处置能力。提高我县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加快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处置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市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卫计局等,各乡镇、街道)

5.推进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提高我县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产业发展,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设施,促进县市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转型发展。到2020年底,我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1%。(牵头单位:县市政局、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附件:1.责任分解及考核内容

2.贵港市产粮大县、粮源基地县、蔬菜产业重点县

名单

3.重点污染企业名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责任分解及考核内容

序号

牵头部门

重点任务

完成时限

1

县环保局

提供落实本污染防治攻坚作战方案的工作方案。

2018年

配合市环保局完成辖区内需进行初步采样的重点行业企业地块采样监测工作。

2018年

平南县重点行业企业地块污染地块清单和优控名录

2020年

分阶段提供我县土壤环境监测点监测报告

2020年

污染地块名录

2018年

污染地块信息沟通工作汇报

2018年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作汇报材料

2018年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材料

2018年

重金属排放总量年度工作汇报材料

2018年

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

2018年

尾矿库排查工作汇报

2018年

重点项目危险废物摸排工作汇报材料

2020年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汇报材料

2020年

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洋垃圾走私工作汇报材料

长期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汇报材料

2020年

1

县农业局

提供落实本污染防治攻坚作战方案的工作方案。

2018年

污染耕地安全管制方案、

2020年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

2020年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成果汇报材料

2020年

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年度工作方案及汇报材料

2019年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工作汇报材料

2020年

分阶段提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年度计划及项目库

2020年

县住建委

提供落实本污染防治攻坚作战方案的工作方案。

2018年

污染地块信息沟通工作汇报材料

2018年

县国土局

提供落实本污染防治攻坚作战方案的工作方案。

2018年

污染地块信息沟通工作汇报材料

2018年

矿区污染治理工作汇报材料

2020年

县安监局

提供落实本污染防治攻坚作战方案的工作方案。

2018年

尾矿库排查工作汇报材料

2018年

县市政局

提供落实本污染防治攻坚作战方案的工作方案。

2018年

分阶段提供污泥和生活垃圾情况汇报材料

2020年

县交运局

提供落实本污染防治攻坚作战方案的工作方案。

2018年

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洋垃圾走私工作汇报材料

长期

平南海事处

提供落实本污染防治攻坚作战方案的工作方案。

2018年

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工作汇报材料

长期

县公安局

提供落实本污染防治攻坚作战方案的工作方案。

2018年

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洋垃圾走私工作汇报材料

长期

各乡镇(街道)

提供落实本级污染防治攻坚作战方案的工作方案。

2018年

分阶段提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作战方案任务落实汇报材料。

2020年

附件2

贵港市产粮大县、粮源基地县、蔬菜产业重点县名单

序号

名称

行政区域

县(市、区)数小计

1

列入国家产粮大县

港南区、覃塘区、桂平市

3

2

列入自治区粮源基地县

港南区、覃塘区

2

3

蔬菜产业重点县

港北区、港南区、桂平市、平南县

4

附件3

重点污染企业名单

序号

区县

企业名称

平南县

平南县化肥有限公司

平南县

平南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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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防治 土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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