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择广告动态监测服务机构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择广告动态监测服务机构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择广告动态监测服务机构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1年09月01日10:5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9月02日至2021年09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9月14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佳、王丽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1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菲****-********
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许佳、王丽艳****-********

项目概况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择广告动态监测服务机构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141GNJLFWCS2444

项目名称: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择广告动态监测服务机构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提供户外广告、互联网广告动态监测服务,并提供监测数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2日至2021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择广告动态监测服务机构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择广告动态监测服务机构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公告中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4日 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141GNJLFWCS2444
项目名称: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择广告动态监测服务机构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其中:拟定互联网广告监测服务费用为14万元;拟定户外广告监测服务费用为16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其中:拟定互联网广告监测服务费用为14万元;拟定户外广告监测服务费用为16万元。)
服务需求:提供户外广告、互联网广告动态监测服务,并提供监测数据。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2.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1年09月02日至2021年09月08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3.3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3.4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
7.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0.6万元。
7.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199号
联 系 人:陈 菲
联 系 方 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佳、王丽艳
电 话:****-********
传真:****-********
邮箱:********686@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199号        

联系方式:陈菲****-********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方式:许佳、王丽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佳、王丽艳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机构 动态监测 广告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