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连云港市赣榆区精神病防治院精神科综合病房楼项目的招标公告(3207212005250101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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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连云港市赣榆区精神病防治院精神科综合病房楼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市赣榆区精神病防治院精神科综合病房楼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3001 | 标段名称 | 连云港市赣榆区精神病防治院新建精神科综合病房楼智能化工程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8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9月6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赣榆区精神病防治院的连云港市赣榆区精神病防治院精神科综合病房楼项目已经由赣行审服(2019)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港市赣榆区精神病防治院新建精神科综合病房楼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精神病防治院精神科综合病房楼项目; 2.2标段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精神病防治院新建精神科综合病房楼智能化工程施工; 2.3标段编号:****************003001; 2.4工程地点: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香港路30号连云港市赣榆区精神防治院院内; 2.5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0960平方米,估算价约260万元; 2.6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9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建筑智能化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6]9号、苏清办[2017]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由投标人为其缴纳2021年01月-2021年0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9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至 2021年9月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电话:********1319、********00。 5、投标截止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标准。 7、评标办法 7.1评标入围 根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1.3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7.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7.3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Q2=l-Ql,K2=95%(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8、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精神病防治院 地址: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香港路30号 联系人:周院长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20楼 联系人:吴工 电 话:****-********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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