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安全带悬挂系统(侧移式)采购公告
新增安全带悬挂系统(侧移式)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机辆段现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新增安全带悬挂系统(侧移式) | 套 | 2 |
采购方案
1. 安全带悬挂系统,适用于铁路机车车顶检修作业时对人员的安全保护,服务于检修人员车顶部的检修作业,满足车顶部对检修人员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使用方便快捷安全。
2.运行环境
2.1工作场地: 机车检修库
2.2 环境温度: -20℃~50℃
2.3 相对湿度: ≤ 95%
2.4相对海拔: ≤3000m
2.5电源AC380V(±10%)50Hz
2.6功率 4kw
2.6工作制: 连续工作制
3.技术标准
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应符合国家与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述本设备设计、制造引用的相关标准。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安全带悬挂系统,能满足机车车顶作业人员安全带悬挂要求,符合机车车辆检修人员高空作业要求。该系统应能给车顶作业人员提供快速灵活的安全作业环境,该系统具备智能化及安全联锁,确保操作安全及设备安全,充分满足车顶检修人员作业安全的使用要求。
4.1.2安全带悬挂系统应具备技术先进,结构合理、操作简便、安全可靠、便于维护等优点,其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当今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设备符合我国环保技术要求,不会造成环境污染。设备工作噪音小于75dB。
4.1.3设备必须是全新设备(包括所有零部件、元器件和附件),能高效,安全,保质完成工作,满足连续工作要求。
4.1.4液压系统为国内外知名品牌,电气控制为国际知名品牌,安全悬挂能力应满足机车车顶作业人员悬挂要求。
4.1.5移动摆臂采用钢结构支撑,使用优质材料制造并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确保设备持久的稳定性和精度。该装置外观美观大方,而且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保证在额定载荷力下不变形。
4.1.6 采用液压传动,利用电机带动油泵,将液压油送至主阀块,控制箱通过控制主阀块上的电磁线圈使阀块开合,从而将液压油分配至相应的油缸,使摆臂做出指定动作,摆臂移动平稳可靠,收放自如。
4.1.7悬挂钢丝绳具有锁紧机构,自动收紧防止悬挂钢丝绳下绕。
4.1.8 安全带悬挂系统操作需通过系统授权,方能有权操作。
4.1.9安全带悬挂系统需配置天车误闯装置,确保作业区人员及设备安全。
4.1.10设置有紧急停车装置、警示装置(声、光),保证系统在静止和运行时的安全。
4.1.11设备选用优质材料制造,所选用的机械、电器电子组件均须是优质的、先进的、可靠的系列产品。
4.1.12电控部分应具有相应的过载保护、热保护、短路保护功能。电机具备IP54防护等级。所有电机、电器、液压泵等均须选用国内外知名专业厂家产品。
4.1.13 设备符合我国环保技术要求,不会造成环境污染。设备工作噪音小于75dB。
4.1.14 设备的钢结构、机械系统、电气系统和安全保护装置要符合中国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设备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制图方法、尺寸、公差配合、符号等都应采用公制体系,并符合安全、防爆、环保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4.1.15 设备操作界面为中文,并且符合国内操作习惯,具有良好的人机对话功能。
4.1.16 设备表面油漆色泽应符合招标方的统一标识要求,涂漆前经打磨处理。设备的表面涂装要求漆膜均匀,无起泡、划伤、脱落和磨损等缺陷。
4.2主要技术参数
4.2.1.单臂外形尺寸(长×宽×高): 5000×200×200mm
4.2.2.最大摆度:95℃
4.2.3.钢丝绳跨度: 24m
4.2.4.钢丝绳直径: 12mm
4.2.5承载能力: 1T
4.2.6.液压站额定压力:16MPa
4.2.7.最高压力: 20 MPa
4.2.8.额定流量: 10L/min
4.2.9.油管耐压压力: ?150%
4.2.10.电机功率:3kw
4.2.11.转速: 1450r/min
4.2.12电源 AC380V(±10%)50Hz
4.2.12.控制电压: DC24V
4.2.12工作噪音小于 75dB
4.3主要结构及性能要求
设备主要由液压站、液压系统、智能电控系统、活动摆臂、悬挂钢丝绳、钢丝绳锁紧机构等部分组成。
钢结构活动摆臂安装于库内侧墙立柱上,通过液压驱动装置,实现摆出与收回,工作完毕侧靠在库内墙壁上,不影响库内天车使用。
活动摆臂摆出与收回,采用液压站,将液压油送至主阀块,通过控制主阀块上的电磁线圈使阀块开合,从而将液压油分配至相应的油缸,使摆臂做出指定动作,摆臂移动平稳可靠,收复自如。当活动摆臂移至车顶工作位,安全带正好位于工作人员肩膀上方位置,行走、摘取、移动十分便捷,确保作业人员在车顶行走和作业安全。
安全钢丝绳的直径为12mm,在钢丝绳两端各设置锁紧机构,并通过弹簧与活动臂的端部相连接。
4.4设备总体保证
4.4.1设备应采用国际标准单位制,设计、制造、安装、实验将符合ISO、IEC及国内相关标准。
4.4.2提供的设备应为全新设计和制造,外购机电产品、电气元器件及接插件应选用优质产品,保证设备整体质量。
4.4.3结构件材料的技术要求
各设备及工装的零部件所用材料应符合《GBT1591-94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69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T 700-2006碳素结构钢》之规定。
4.4.4结构件工艺要求
4.4.4.1焊接工艺
设备的焊接均编制相应焊接工艺,选择先进合理的焊接方法、焊接材料及焊接工艺参数,确定焊接坡口等。
4.4.4.2焊缝质量
焊缝质量应按《GB/T12469-90焊接质量保证 钢熔化焊接头的要求和缺陷分级》规定的第II级执行,所有焊缝均进行无损探伤。
4.4.5零件的防腐
4.4.5.1涂装前进行抛丸除锈表面处理,为了提高设备油漆质量,钢结构件在涂装前均应进行抛丸除锈表面处理,达到Sa2.5级标准。
4.4.5.2设备及工装的金属构件除装配表面和电镀表面外,均进行除锈处理和油漆。对于封闭结构的部件内部,在组装封闭前完成除锈处理和油漆。
4.4.6成交单位提供的设备的使用年限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同类产品的使用年限。
4.4.7成交单位提供的设备,应是安全可靠的,对设备及操作人员均有安全保护措施。设备制造所选用的外购件,保证质量可靠,设备的所有部件便于维修、安装和更换。
4.4.8 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安装、试运行、验交等工作,均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相关标准,其标准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且需取得买方的批准。
5. 技术资料
5.1出具符合中国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证明材料。提供外购部件的规格和生产厂家。
5.2提供设备零部件装配、电气控制以及外接数据接口等资料。
5.3提供质保期内的配备的易损易耗件的详细明细和单项报价(计入谈判总价)。
5.4卖方提供设备出厂产品类型、商标、产品铭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出厂日期等)、检验合格证书以及有效合格证书。
5.5卖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纸质文档三套,可编辑电子文档一套),包括:设备机械、设备电气连线图纸、电气系统原理图和说明书图册、维修和保养说明书、操作规程等。
5.6所有的技术文档和图纸内容完整、描述清晰,有中文说明,图表、符号及单位采用国际标准。
6. 随机备件:
6.1投标人须提供本设备专用检修工具、易耗品和备品备件(数量满足二年的正常使用的需要),并提供详细清单。
6.2设备随机备件,需提供包括名称、数量,并提供供货来源及价格。
7. 设备安装与调试
7.1卖方负责设备调试工作,买方派人员全程参与。
7.2卖方需按照买方要求的有关规定,办理安全、消防等方面的相关手续。
7.3设备调试用特殊仪器或检具由卖方自行准备。
7.4设备安装调试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1-2003)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否则,发生意外事故,由卖方自行承担责任。
8.培训
8.1在调试期间,卖方对买方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全面的操作、保养、维修等方面的免费技术培训。
8.2卖方需要就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对买方进行现场免费培训。
9.验收
9.1设备制造完成后买方派出技术人员到设备厂家按双方合同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买方对装配质量检查、主要附件和配件的确认、设备主要功能和性能的检查。预验收结论不作为设备最终验收的依据。
9.2最终验收在买方指定的安装场地进行,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前一周,买方组织人员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对设备进行最后验收测试,终验通过后双方在最后的验收证书上签认。
10. 质量保证期
10.1自最终验收签字后,整机质量保证期为两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设备缺陷、故障等质量问题,买方应尽快通知卖方,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免费处理。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有零部件损坏,卖方负责无偿更换,并对该零部件延长质保两年。
10.2设备存在设计缺陷,卖方须免费设计改造、完善性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
10.3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卖方维修人员如不能排除故障,或调整后仍达不到设备质量要求,产品须可退可换。
10.4质保期内,卖方负责设备的软件免费升级,在质保期结束前,卖方须到买方现场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的全面调整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符合出厂标准。
11.售后服务
卖方自设备正式交接后至质量保证期结束,无偿为买方提供售后服务。在设备寿命期内,卖方终身提供技术支持、维修支持和以优惠价格提供备件。
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设备缺陷、故障等质量问题,买方应尽快通知卖方,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免费处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局机务系统具有本产品的运用业绩,须提供运用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由于设备设计缺陷、产品质量等产品本身原因造成物品或人身伤害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损失,按规定追究成交单位责任,并由成交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3.产品实行“三包”,自交验合格签字确认之日算起,质保期贰年。
4.设备安装、调试所需要的附件等由成交人负责。成交人负责该设备的运输、二次搬运、安装、调试,实现交钥匙工程,承诺良好的售后服务。
5.自成交之日起,30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每延误工期1天,按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等多方共同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后,按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采购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资质预审方式。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将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明等清晰版文件合并于word文档,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为主题发送至njdjwdzb@163.com(招标、采购专用邮箱)。采购单位审核通过后,通过回复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
4.2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日,每天8:00-11:30,13:30-15:30。
4.3未获得谈判文件者,报价无效。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项目谈判之日现场递交,地点为: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下曹村100号,南京东机辆段。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谈判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下曹村100号,南京东机辆段。届时请报价人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机辆段
详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下曹村100号
电 话:
项目联系人:庄健
电 话:130*****380
邮 箱:njdjwdzb@163.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机辆段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桥支行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媒介上发布。
南京东机辆段
日期:2021年8月31日
标签: 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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