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厦门北运用车间职工上下班接送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询价公告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厦门北运用车间职工上下班接送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询价公告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厦门北运用车间
职工上下班接送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福东辆办采[2021]2号)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现就福州东车辆段厦门北运用车间职工上下班接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接送服务运行时间及停靠站点 | 标准要求 | 车型 | 预计年发车天数(天) | 每日不含税单价(总包价) | 全年不含税总价 | 提供服务时间 | 备注 |
1 | 福州东车辆段厦门北运用车间职工上下班接送服务 | 全年每天(含节假日)两趟往返福建省厦门市区至福建省厦门市东孚镇东孚列检接送职工上下班 | 全年每天(含节假日)运行时间及停靠站点(以下站点均在福建省厦门市)如下: | 1.承诺全年每天(含节假日)可提供接送服务。必须确保汽车准点发车和准点到达指定地点,不能影响福州东车辆段厦门北运用车间职工上班。 | 不小于17座车 | 365 | 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需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报价人须在“国铁采购平台”(或原“95306”平台)已注册并纳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统一供应商库。
3.3报价人必须具有客运营运经营范围,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相关资质。
3.4.其他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①发生拉拢、腐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和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使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且仍在处理期的供应商(包括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控股子公司、涉案行为人)。
②联合体、代理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
③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报名。
④近二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调整合作关系或通报质量不合格,以及被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或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供应商。
3.5服务要求:
3.5.1承诺全年每天(含节假日)可提供接送服务。承诺全年每天(含节假日)运行时间及停靠站点(以下站点均在福建省厦门市)如下:
上午出发:6:50时从万寿山铁路小区始发,停经站点顺序为:万寿山铁路小区、地丰体育馆、警务大楼、京华酒店门前、松柏嘉购超市门口、嘉禾路SM天桥下、殿前铁路家园转盘、长岸路原厦门北列检所、经杏林大桥、内林天桥下面、走杏前路、聚镇、沿海翔大道至厦漳同城道、过东埔村至东孚铁路编组站四场;
上午返回:起始时间根据列检作业情况而定,线路为沿路返回(或根据班组人员住地情况沿海沧大桥返回) 。
下午出发:16:00时从万寿山铁路小区始发,停经站点顺序为:万寿山铁路小区、地丰体育馆、警务大楼、京华酒店门前、松柏嘉购超市门口、嘉禾路SM天桥下、殿前铁路家园转盘、长岸路原厦门北列检所、经杏林大桥、内林天桥下面、走杏前路、聚镇、沿海翔大道至厦漳同城道、过东埔村至东孚铁路编组站四场;
上午返回:起始时间根据列检作业情况而定,线路为沿路返回(或根据班组人员住地情况沿海沧大桥返回)。
必须确保汽车准点发车和准点到达指定地点,不能影响福州东车辆段厦门北运用车间职工上班。
3.5.2报价人必须确保汽车、驾驶员证照齐全、无犯罪记录,确保汽车数量充足、状态良好。报价人必须保证至少配有2辆不小于17座车,车龄六年以内, 车辆的所有权为本公司所有,车辆应具备运营资质,性能稳定,车辆状况良好,车容整洁,年检合格,符合厦门市环保要求的绿标车,夏天、冬天空调能够正常使用。
3.5.3必须确保汽车接送服务安全、准时、高效,确保乘运对象人身财产安全,如发生违章、事故等,所有责任、损失赔偿均由报价单位承担。
3.5.4必须为乘运对象购买乘客险。
四.报价方式
4.1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报价函》,报价前应联系采购方调研了解采购项目具体情况。
4.2公告时间:2021年9月1日8时00分-2021年9月6日17时00分
4.3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9月6日17时00分
4.3 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一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发送至bgs86234@163.com邮箱;
4.4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至少2辆不小于17座车车辆行驶证、投标车辆有效保险单据、投标车辆照片,加盖公章的《报价函》(见附表)。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有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参考附件模板)
4.5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价人须为已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5.2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和《报价函》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3以报价不含税总价最低原则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年不含税总价作为报价。遇最低报价两家以上相同时,由评委投票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4 对报价人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单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3%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3%增值税。
5.5报价人需逐项填写报价。
5.6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以及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我方邮箱接收邮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7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8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报价函》相关要求。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
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三环路728号
项目联系人:杨晨晨
电话:****-********、********817
接收报价函邮箱:bgs86234@163.com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媒介上发布。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物资采购办公室
日期: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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