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渝遂高速复线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渝遂高速复线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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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渝遂高速复线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 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成都中心 发布日期:2021-09-01

招标编号:CRCC-CDJC-2021-38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渝遂高速复线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渝遂高速复线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渝遂业主,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各占5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粉煤灰、速凝剂、土工材料、防水板、止水带、波纹管、支座、伸缩缝、锚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渝遂高速复线工程项目,位于重庆市北碚、璧山区。合同金额15.44亿元,合同工期30月,开工日期:2021年7月,竣工日期:2023年12月。主要工程:路基挖方330万方,填方460万方,桥梁7座(绕城高速跨线桥(现浇梁2X30m+3X20m)、A、C匝道跨线桥、向家沟大桥(预应力简支T梁5X30m)、刘堂沟大桥(预应力简支T梁10X30m)、璧北河大桥(预应力简支T梁3X30+7X40m)、谢家沟大桥(预应力简支T梁6X40m))、合璧津高速跨线桥(预应力简支T梁3X30+4X30+4X40+3X40+30m)),互通立交4座(歇马枢纽互通、七塘互通、璧山北服务区、依凤枢纽互通),隧道2座(缙云山隧道2845m、云雾山1号隧道进口1344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18〕6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粉煤灰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或电厂已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分选设备,粉煤灰年均产量不低于2万吨,具备生产I级、II级粉煤灰能力,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采用风选工艺制造,不接受二次加工的粉煤灰。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贰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8)其他要求: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代理商须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函(代理销售协议)或电厂粉煤灰总经销商出具的代理授权函(代理销售协议),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还应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代理销售协议),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以及与其总经销商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总经销商均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2速凝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并且已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投标产品年产量不低于2万吨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近2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贰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8)其他要求:①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产品生产商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特殊要求:速凝剂严格按照招标人设计掺量调配,必要时采用混凝土实际方量反算量为结算数量招标人不定期进行抽样送国家权威的质量检查部门检测,达不到技术参数要求的速凝剂,费用由卖方承担,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

4.2.3土工材料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已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土工布、土工格栅年产量均不低于5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我国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出现连续两年亏损状况(按净利润判定),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土工格栅、土工布)须具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质量检验报告各至少贰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投标物资(土工格栅、土工布)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各至少两份,同一份合同中包含多种投标物资的,对应物资可不再单独提供业绩合同(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8)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产品生产商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2.4防水板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已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防水板年产量不低于300万平米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我国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贰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8)其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产品生产商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2.5止水带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已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止水带年产量不低于100万延米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我国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背贴式止水带、中埋式止水带、钢边止水带)须具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质量检验报告各至少贰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投标物资(背贴式止水带、中埋式止水带、钢边止水带)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同一份合同中包含多种投标物资的,对应物资可不再单独提供业绩合同(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8)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产品生产商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2.6波纹管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已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年产量不低于50万米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打孔波纹管、软式透水管、金属波纹管、塑料波纹管)须具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质量检验报告各至少贰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投标物资(打孔波纹管、软式透水管、金属波纹管、塑料波纹管)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各至少两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8)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产品生产商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2.7支座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已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桥梁支座年产量不低于10 万个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我国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并具有对招标物资指导安装的能力。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贰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8)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产品生产商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2.8伸缩缝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已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桥梁伸缩缝年产量不低于10 万个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我国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并具有对招标物资指导安装的能力。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贰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8)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投标产品生产商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2.9锚具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已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锚具年产不低于400万孔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贰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8)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产品生产商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3ZZSS0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支座及伸缩缝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日至 2021年9月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1.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投标报名所需资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至zbgscqsyb@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单位全称+招标编号+包件号”)。

报名所需资料:

①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扫描件(汇款要求详见5.1.2)

②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④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⑤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格式见公告附件2)。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⑥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见公告附件2)。

⑦所有投标人均须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完成注册,并及时更新维护资质文件。

5.1.2投标人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至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002706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行 号:********3078

汇款单上须注明(CDJC-2021-38+重庆渝遂复线+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但需注明包件号)。投标人如需索取发票的,须书面(加盖单位章)提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5.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附表1)。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发放方式: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提供的电子邮箱。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5.4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时间及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招标组织单位在开标后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0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6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万达SOHO C座14楼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成都中心会议室。

6.2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投标文件可以邮寄,邮寄地址及联系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万达SOHO C座11楼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成都中心会议室。联系人:高吉福139*****491,(推荐使用顺丰快递,邮寄费用自理,请充分考虑邮件在途、配送及收件人接收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不接受未在招标文件发售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组织单位发送投标申请资料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 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

(3) 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

7.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 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9.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9.1招 标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渝遂高速复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

联 系 人:张栋电 话:186*****390电子邮件:********@qq.com

9.2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成都中心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万达SOHO C座11楼

标书售卖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176*****225 邮 箱:zbgscqsyb@163.com

澄清答疑联系人:李华兵 联系电话:186*****925 邮 箱:********0@qq.com">********0@qq.com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176*****225邮 箱:zbgscqsyb@163.com

监督电话:180*****417

2021年9月1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

序号

招标人名称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

单位

包件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渝遂高速复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粉煤灰

FMH01

19000

1500

5

2

粉煤灰

FMH02

20000

1500

5

3

速凝剂

SNJ01

3500

2000

10

4

土工布

TG01

300000

2000

10

5

土工格栅

670000

6

防水板

FSB01

280000

2000

10

7

止水带

ZSD01

m

142000

2000

5

8

波纹管

BWG01

m

311400

1500

5

9

支座

ZZSS01

1600

2000

10

10

伸缩缝

1610

11

锚具

MJ01

13426

1500

5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附件2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CRCC-CDJC-2021-38

申请人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公司地址


发票开具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

地址及电话(座机):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法人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备注:

(1)以上内容均为必填项

(2)必须将本表(可编辑的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zbgscqsyb@163.com;一个投标人申请购买不同招标人的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3)文件命名:重庆渝遂复线+投标人全称+包件号



附件:

标签: 物资采购 复线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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