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泰宁县堤段(一期)(280,000元)

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泰宁县堤段(一期)(280,000元)


文件编号E****************001001Z04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9-16 09:00:00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28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9,272,978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019
开标时间2021-09-16 09:00:00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待定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暂无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泰宁县堤段(一期)

补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招标编号为E****************001的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泰宁县堤段(一期)的补充公告如下:

一、因本次项目延期开标,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提交的采用现金转账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需重新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满足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保持有效。

二、投标文件中的银行保函需附上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不需要在开标时提供原件;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号)、《关于应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发展措施的通知》(明建〔2020〕3号)、《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提示》规定,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三、本次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发布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次补充公告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泰宁县朱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广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窗体底端

递交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二期 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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