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室内地面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室内地面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室内地面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室内地面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市
2.2建设规模:改造面积约为:2475.3㎡;包括三间冷库、冷库机房、邮件处理大厅及分拣车间原地面,在原有地面上新做渗透型密封固化剂地坪。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市场准入限制期内的企业投标。
3.5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3.7若自治区外企业中标后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完成信息报送,保证企业及人员信息在工程建设云可查。
3.6 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文件领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2日至2021年09月06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设计院1栋26-6号)领取招标文件。
4.2前来领取文件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查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以上资料必须于文件领取截止前提供贰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递交至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接受公证件且所有资料及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4.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只有从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
联系人:张蕾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设计院1栋26-6号
联系人:张林新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1日
招标
|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