矶滩乡、横渡镇等农村环卫设备招标公告
矶滩乡、横渡镇等农村环卫设备招标公告
石台县矶滩乡、横渡镇等农村环卫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石台县矶滩乡、横渡镇人民政府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批环卫设备,欢迎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STZF*******
二、采购项目名称:石台县矶滩乡、横渡镇等农村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一包:
序号
采购内容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数量
1
简易垃圾运输车
电动自卸三轮;车身2900mm*1100mm*1800mm;
垃圾箱1350mm*1040mm*900mm;发动机1000W;蓝色或绿色
2辆
2
人力垃圾运输车
玻璃钢垃圾清运车:130cm×60cm×55cm、厚度0.55cm;轮胎配置参考“回力”、“双回”品牌。
30辆
3
垃圾收集箱
铁质、厚5mm、与垃圾运输车配套:3.2m×1.8m×1.5m
20个
4
垃圾桶
容积240升、塑料垃圾桶:58cm×58cm×93cm、厚度0.55cm
200个
二包:
序号
采购内容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数量
1
电动三轮车
(清运垃圾用)
车架总长:3.3M、宽:1.1M,车箱长1.8米、宽1.1米,车箱前高1米、两侧0.8米、后门高0.6米,底板厚1.2mm,边板厚1mm;电动机功率:1000w、电瓶60v(5只),做好防锈处理。
4辆
2
塑料垃圾桶
容积240升、塑料垃圾桶:58cm×58cm×93cm、厚度0.55cm
300个
3
人力垃圾运输车
玻璃钢垃圾清运车:130cm×60cm×55cm、厚度0.55cm;轮胎配置参考“回力”、“双回”品牌。
10辆
4
垃圾收集箱
铁质、厚5mm、与垃圾运输车配套:3.2m×1.8m×1.5m
5个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备本次采购产品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授权的供应商且营业执照中有相应的营业范围。注册资本须在5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须有相应的营业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材料谈判时须提供原件备查验。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石台县曙光东路环保大楼1层(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六、供应商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013年11月22日上午9时整。
谈判时间:2013年11月22日上午9时整。
八、递交响应文件和谈判地点:石台县曙光东路环保大楼1层会议室。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包采购人:石台县矶滩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舒志勇 电 话:189*****721
二包采购人:石台县横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施国安 电 话:137*****943
2、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石台县曙光东路环保大楼1层
电 话(传真):0566-*******
网 址:www.stxzb.com 邮 箱:stzbcg@126.com
石台县矶滩乡人民政府
石台县横渡镇人民政府
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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