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十一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巨鹿县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十一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巨鹿县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巨鹿县行政审批局以巨鹿县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巨行审【202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巨鹿县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2.建设地点:风清东路南侧(东安街-定魏线);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主要为增设路沿石、铺设便道、照明设施、路面修补、沥青罩面、墙体粉刷、排水管网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包括:风清东路南侧(东安街-定魏线)道路设施提升:风清东路南侧(东安街-定魏线)非机动车道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1020.22平方米,铺装混凝土透水面包砖3431.05平方米,安砌侧缘石703.6米,安砌侧平石703.6米,树池砌筑86个,铺设污水管道352米。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140日历天);5.标段划分:十一标段:风清东路南侧(东安街-定魏线)道路设施提升;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该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招标人: | 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大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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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巨鹿县黄巾大道西150米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路592号留营商务大厦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王江敏 | 联系人: | 王丽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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