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太华镇云湖村荷花塘特色田园乡村规划招标公告
宜兴市太华镇云湖村荷花塘特色田园乡村规划招标公告
宜兴市太华镇云湖村荷花塘特色田园乡村规划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太华镇云湖村荷花塘特色田园乡村规划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太华镇云湖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宜兴市太华镇云湖村
2.2工程规模:控制价=693000元(预算价=770000元,让利10%)
2.3计划工期:(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30天内提供招标图纸设计文件;(2)视工程招标情况,15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2.4招标范围:对荷花塘的道路、围墙、绿化、房屋立面等方面进行设计并对太华镇云湖村荷花塘的特色村口、竹里茗园、望荷亭、道路街巷、村史馆、公厕、农房改造等进行施工图绘制(不包含建筑施工图),并提供后期现场服务;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如下: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专业中级职称证书。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1请于2021年09月01日至2021年09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2楼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2021年09月05日16:30之后不再发放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1)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
4.5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07日14时00分,地点为太华镇龙珠路117号太华镇为民中心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2021年03月-2021年0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6)中级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2021年03月-2021年0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5.4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其他
7.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太华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09月01日至2021年09月0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宜兴市太华镇云湖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宜兴市太华镇
邮编:214200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人: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198号
邮编:214200
联系人:张女士
2021年09月0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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