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项目电伴热系统
长春市城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项目电伴热系统
长春市城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项目电伴热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伴热系统采购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长春城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项目工程地点位于吉林省德惠市万宝镇前进村。项目建设50x104m3/d天然气液化工程及配套设施(预留一套)和2座50000m3LNG双金属全容罐。主要工艺装置包括原料气增压、脱碳装置、脱水装置、脱汞及脱重烃装置、液化装置、冷剂储存、闪蒸气增压、LNG罐区及装卸车设施、气化系统、CNG加气母站。
本次采购物资为:电伴热系统 ;交货期为:2021年10月31日,具体按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交货至长春LNG项目施工现场,具体地点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本采购包主要包括:电伴热系统;具体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2:长春市城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项目电伴热系统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2资质要求:
1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应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应为中石油集团准入供应商,准入产品品名中应含有电伴热或电伴热系统。
3投标人提供的电伴热产品及其附件具有防爆合格证和3C认证书,其电伴热制造商应具有ATEX认证、UL认证、IEC认证证书。
*3.3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18-2020)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如2020年财务报告暂未审计,前述要求可向前顺延一年),投标人不得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投标人现金流状况良好。
*3.4诚信、信誉要求:投标人诚信记录、信誉良好,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被中石油集团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的或处罚期满但在中国石油采购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被中石油集团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集团采购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财产已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按“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证书,且每个投标人仅可代理一个品牌,一个品牌只能由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若出现二个以上投标人代理同一品牌参与投标,且均有合法制造商授权证书,将直接否决这几家投标人的投标;隶属同一集团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只允许一家参加,否则相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3.7 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似工况下的同类设备成功应用 2 年以上的业绩至少应具有 5 项(业绩以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封面、合同明细页、合同签字页、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8其它: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日8:30时至2021年9月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照以下顺序操作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1)网上报名: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左侧“试点项目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账号登录系统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报名。
2)银行汇款: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本次招标不收取报名费)。
3)确认报名:潜在投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报名后,将投标人的联络人信息发送至本招标项目负责人邮箱(邮件地址:********3@qq.com),包括: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地址等基本信息。招标机构会在下一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确认。经招标机构确认报名状态后,潜在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标书费发票:本次招标不收取报名费。
5)若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的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与招标工作人员联系。
6)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所有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并进行投标确认,只有进行投标确认后才被认为是正式递交了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将禁止投标文件的上传和确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平台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升华路6号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黄雪梅
电子邮箱:********3@qq.com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沙河支行
2021 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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