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海南西环铁路工程已由铁道部、海南省《关于新建海南西环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180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海南东环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新建海南西环铁路工程XHZQ-2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钢材、型钢、水泥、粉煤灰、外加剂、锚具、钢绞线、土工材料、预埋件、锚杆(招标编号:CRCC-2100-2013-WZ-XHZQ001)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站前工程XHZQ-2标段起讫里程:D1K0+000~DK61+000,全长61.681正线公里,沿途经过海口市、澄迈县、临高县。本标段路基长度31km,路基土石方455万立方米,站场土石方281万立方米。新建桥梁47座,涵洞83座,标段内T梁预制、运输及架设共1610单线孔3220片。隧道三座(含明洞两座),海口火车站新铺轨8.96公里,拆除道岔22组,拆铺道岔8组,新铺道岔33组。
********3">2.2招标内容如下详见附件1。
********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2.1未在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rcc.cn)进行合格供应商注册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电子商务平台(外部用户)注册和资料提交工作,申请加入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合格供应商名册,积极参与中国铁建系统内部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不断提升物资质量、供应能力和服务水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3年11月14日至2013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澄迈县福山镇中铁二十一局新建海南西环铁路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1份购买招标文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注明“仅供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新建海南西环铁路工程XHZQ-2标投标使用,再次复印无效”字样)。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备存储设备。
4.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购买,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费用电汇至招标人账号。具体金额见附表(附件1)。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6">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12月7日8:0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7日9:30时,递交地点:海南省澄迈县福山镇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新建海南西环铁路项目经理部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开标
6.1时间:2013年12月7日10:00时。
6.2开标地点:海南省澄迈县福山镇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新建海南西环铁路项目经理部2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9">7. 发布公告的方式
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rcc.cn)。
********7">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新建西环铁路XHZQ-2标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海南省建设银行澄迈支行
账 号:4600 1006 8360 5300 5502
地 址:海南省澄迈县福山镇
邮 编:571921
联 系 人: 张新堂 程 琳
联系电话: 156*****259 182*****152
传 真:
电子邮件: zt21jhnxhws@163.com
2013年11月12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单位 | 包件数量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钢材 | GC-1 | 吨 | 27200 | 新建海南西环铁路XHZQ-2标项目经理部(二十一局)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生产厂是原铁道部评审的65家合格供应商(1包制梁)或者需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3.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4.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的合格检测报告。 5.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厂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6.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7.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进行投标。 | 2000 | 10 |
2 | 钢材 | GC-2 | 吨 | 17150 | 2000 | 10 |
3 | 钢材 | GC-3 | 吨 | 19400 | 新建海南西环铁路XHZQ-2标项目经理部(二十一局)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生产厂是原铁道部评审的65家合格供应商,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3.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4.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的合格检测报告。 5.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厂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6.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7.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进行投标。 | 2000 | 10 |
4 | 钢材 | GC-4 | 吨 | 1330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生产厂是原铁道部评审的65家合格供应商或者需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3.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4.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的合格检测报告。 5.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厂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6.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7.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进行投标。 | 2000 | 10 |
5 | 型钢 | XG-1 | 吨 | 7920 | 1000 | 10 |
6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SN-1 | 吨 | 161130 | 新建海南西环铁路XHZQ-2标项目经理部(二十一局)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 生产厂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3.生产厂具有水泥年生产能力8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拒绝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厂家。 4. 不接受投标产品无投标品牌水泥熟料生产基地的粉磨站投标。 5.生产厂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厂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认证。 6.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的合格检测报告。 7.生产厂家具有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厂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8.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9. 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 2000 | 10 |
7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SN-2 | 吨 | 117800 | 2000 | 10 |
8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SN-3 | 吨 | 83280 | 2000 | 10 |
9 | 普通硅酸盐低碱水泥 | SN-4 | 吨 | 79920 | 新建海南西环铁路XHZQ-2标项目经理部(二十一局)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 生产厂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3.生产厂具有水泥年生产能力8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拒绝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厂家。 4. 不接受投标产品无投标品牌水泥熟料生产基地的粉磨站投标;投标产品要求碱含量≤0.6%。 5.生产厂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厂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认证。 6.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的合格检测报告。 7.生产厂家具有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厂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8.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9. 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 2000 | 10 |
10 | 普通硅酸盐低碱水泥 | SN-5 | 吨 | 62070 | 2000 | 10 |
11 | 粉煤灰(Ⅰ级) | FMH-1 | 吨 | 16100 | 新建海南西环铁路XHZQ-2标项目经理部(二十一局)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代理商投标物资必须是生产厂(发电厂)生产的粉煤灰,必须有生产厂家的直接授权,不接受转授。 3.生产厂粉煤灰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及以上; 4. 生产厂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5. 生产厂家具有近三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厂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6. 二级粉煤灰投标人具备每个包件每月不低于供应3000吨的能力。 7. 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 1000 | 10 |
12 | 粉煤灰(Ⅰ级) | FMH-2 | 吨 | 13690 | 1000 | 10 |
13 | 粉煤灰(Ⅱ级) | FMH-3 | 吨 | 49740 | 1000 | 10 |
14 | 粉煤灰(Ⅱ级) | FMH-4 | 吨 | 39930 | 1000 | 10 |
15 | 粉煤灰(Ⅱ级) | FMH-5 | 吨 | 29100 | 1000 | 10 |
16 | 外加剂 (聚羧酸系) | WJJ-1 | 吨 | 1780 | 新建海南西环铁路XHZQ-2标项目经理部(二十一局)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 3.生产厂家须在原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的名单范围内或者通过CRCC认证;且必须满足《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检测细则》(科技基[2006]104号文)的相关要求。 4.投标人近三年曾销售给两个及以上用户,并已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项目成功运行的产品,投标人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5. 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1000 | 10 |
17 | 外加剂 (聚羧酸系) | WJJ -2 | 吨 | 1700 | 1000 | 10 |
18 | 外加剂 (聚羧酸系) | WJJ -3 | 吨 | 730 | 1000 | 10 |
19 | 外加剂 (聚羧酸系) | WJJ -4 | 吨 | 1440 | 1000 | 10 |
20 | 锚具 | MJ-1 | 套 | 32168 | 新建海南西环铁路XHZQ-2标项目经理部(二十一局)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锚具年产量在400万孔以上的生产厂家。 3.投标人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CRCC铁路产品认证。具有近三年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1000 | 10 |
21 | 锚具 | MJ-2 | 套 | 7690 | 1000 | 10 |
22 | 锚具 | MJ-3 | 套 | 60796 | 1000 | 10 |
23 | 钢绞线 | GJX-1 | 吨 | 3880 | 新建海南西环铁路XHZQ-2标项目经理部(二十一局)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 3.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的合格检测报告。 5.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1000 | 10 |
24 | 钢绞线 | GJX-2 | 吨 | 690 | 1000 | 10 |
25 | 钢绞线 | GJX-3 | 吨 | 7510 | 新建海南西环铁路XHZQ-2标项目经理部(二十一局) | 1000 | 10 |
26 | 土工 材料 | TGCL-1 | 米2 | 499880 | 新建海南西环铁路XHZQ-2标项目经理部(二十一局)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 3.投标人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近三年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5.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1000 | 10 |
27 | 土工 材料 | TGCL-2 | 米2 | 326340 | 1000 | 10 |
28 | 土工 材料 | TGCL-3 | 米2 | 769750 | 1000 | 10 |
29 | 预埋件 | YMJ-1 | 块 | 29196 | 新建海南西环铁路XHZQ-2标项目经理部(二十一局)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销售经验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上。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若有)、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料。 2.投标产品必须经过铁道科学研究院金属及化学研究所检验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原则及技术条件。 3.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投标产品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提供的投标物资近两年均需通过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合格检验、检测,并提供相应的质量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及铁道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 5.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6.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7.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8.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人认定为存在有不良履约记录的投标人。 | 500 | 5 |
30 | 锚杆 | MG-1 | 米 | 141600 | 新建海南西环铁路XHZQ-2标项目经理部(二十一局)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报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200万米,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锚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两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各项质量指标满足TB/T3209-2008《中空锚杆技术条件》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具有近3年内具有报价产品国家或高速公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出具至少二家同类报价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不接受代理商报价,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 1000 | 10 |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2: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CRCC-2100-2013-WZ-XHZQ001
申请人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联 系 人 | 手 机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地 址 |
声明 | 投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备 注 |
1.本表一式二份,投标文件中装订1份,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单独提交1份。
2.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