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8日设备采购公告

2021年9月8日设备采购公告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院内采购相关规定,决定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采购。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控制总价

备注

1

耳声发射筛查仪

1

6.5万元


2

前联合扩张手术器械

1

19.8万元


3

鼻阻力仪

1

19.4万元


4

单道移液器

34

6.12万元


大容量电动移液器

4

1.72万元

5

超低温冰箱

2

16万元


6

多功能电疗综合治疗仪

9

11.76万元

国产

7

台式大容量离心机

1

9.7万元

第二次挂网

小型台式高速离心机

1

8.3万元

科研用小离心机

4

4000元

临检用小离心机

5

5000元

8

能量系统平台

1

9.8万元

国产

9

恒温摇床

1

1.2万元


摇床

1

1万元

37度恒温培养箱

1

1万元

恒温水浴锅

1

3000元

漩涡混合器

2

4200元

备注:所投产品名称供参考,参数资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同级别质量或以上。

二、报名及院内采购文件领取:

1.报名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采购办公室(门诊综合楼11楼B1103室)。

2.报名时间: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截止时间:9月7日上午12时之前。

4.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需备资格证明材料:见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评审时间:

北京时间2021年9月8日下午14时10分。

四、评审地点:

门诊综合楼11楼B1101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供应商必须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代理商须提供代理证或授权证书原件;

3.第Ⅰ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扫描件,第Ⅱ、Ⅲ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4.第Ⅰ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Ⅱ、Ⅲ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该类产品;第Ⅰ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第Ⅰ类医疗器械;第Ⅱ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第Ⅱ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类产品;第Ⅲ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类产品;

5.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提供原件,授权公司提供复印件盖公司红章);

6.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递交响应文件:

1、评审现场提交响应文件及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须单独密封。

2、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响应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如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评审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七、其他要求:

1.已报名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后不参加评审的,请在评审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采购办公室。

2.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招评标委员会。

3.请已报名供应商密切留意我院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包括预采购结果)。

八、特别声明:

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有权对供货商的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货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参与本项目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邮编:518052

电话:****-********-****2

传真:****-********-****2

联系人:王老师

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采购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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