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华中路(宜城路—新河、龙眠山路—顺安河段)雨污水管道检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安庆市华中路(宜城路—新河、龙眠山路—顺安河段)雨污水管道检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编号:001
各投标人:
“安庆市华中路(宜城路—新河、龙眠山路—顺安河段)雨污水管道检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编号:GC-AQ-2021-153)”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及澄清公告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1问:我公司在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提出以下疑问: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或检测方”,同时招标文件P23页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初审中要求“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请明确若施工、检测、设计三家单位联合体的情况下,仅施工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答:施工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即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2问:检测方实力:未对检测公司的设备、人员、业绩作出明确要求,建议补充完善,设备自有或租赁并附相关证明文件,业绩划分等级分别获得相应分数。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施工资信业绩:雨(污)水管道修复施工(或EPC)业绩设置,未明确具体标准,不利于筛选有实力讲信誉的项目承包商,建议对潜在投标人设置基本业绩要求(比如合同金额300万元),同时对超过300万元的项目业绩设置不同的得分标准(比如300万元-500万元,加1分;500万元-1000万元,加2分;1000万元-2000万元,加3分;2000万元以上,加4分),所有业绩要求为竣工项目。同时对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要求作进一步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问:考虑到本项目的环保要求,建议对联合体中施工方要求具备环保资质(比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问:评分办法未对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业绩、人员等作具体要求,不利于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参与本项目,建议对设计单位明确基本要求(资质等级和相应专业)的基础上,根据资质等级、人员配置、项目业绩确定不同得分标准,项目业绩要求为完工项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问:对联合体各方及所实施的项目,荣获国家、行业部门等奖励的,考虑为加分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庆市孝肃路168号
联系人:余鹏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工程建设部(一)
联系人:王培
联系方式:****-*******
2021年9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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