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第四中学2021级学生校服公开招标公告
宜昌市第四中学2021级学生校服公开招标公告
各校服生产厂家:
为贯彻落实省市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湖北省中小学校服选用工作流程(试行)》(鄂教备[2020]1号)、《宜昌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宜教规〔2021〕2号文)、西陵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制度,提升我校中小学生校服工作服务和管理水平,确保校服品质,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功能,结合学校实际需要,现公开举行“宜昌市第四中学2021级学生校服生产”招标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第四中学2021级学生校服
男、女生夏季校服(短袖T恤、七分裤);
男、女生春秋季校服(运动服);
男、女生冬季校服(棉服);
备注:
1、校服可在保留宜昌市第四中学原校服经典颜色设计元素的基础上适当改良。
2、夏装面料需透气、舒适,有一定的成型度,不得出现透视情况。
3、冬季棉服需有可拆卸棉内胆,外套罩衫面料需有一定防水功能,并带有反光条。
4、注意避免整体色调过于暗沉。
5、所有校服的内侧要留有标签,以便学生标记个人信息。
二、招标要求:
(一)招标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国家认定的校服生产资格(企业具有工商局注册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安全与质量要求: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3、具有3年以上校服生产和销售经历,企业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声誉。
4、投标人须提供2018-2020年地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 (校服)检验合格报告(送检和抽检合格报告每年须提供1份)。
5、投标人必须在宜昌市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或者有驻校售后服务人员。
6、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有用于专业生产学生装的厂房。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7、投标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诚实守信,并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优良的服务,且近三年无不良招投标行为记录。具有市级名校或大型集团客户服务经验。
以上7条为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要求,有任一条件不符合,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即视为无效。
(二)面料、款式、价格及服务要求
1、面料:舒适安全,精细耐久。选料必须要环保,不退色,不起皱,不缩水,透气性好,能满足学生经常运动的需要,做工精细,结实耐久,简洁大方,美观实用。
2、款式:厂方自主创新设计。美观大方,符合初中学生生理特点和审美情趣;能体现学校文化特色;打样费用由厂方自行承担;经济实惠,控制价格,选用的布料、辅料、制作工艺等价格适中。
3、竞标单位中标后,将中标样衣留存在学校,同时在不影响价格和面料质量的前提下,应满足校方提出的式样、标志、颜色搭配等方面的要求。厂家需承诺不向宜昌市第四中学以外的学校提供与我校校服款式相同的服装。违约者,将进入我校供应商黑名单,自进入黑名单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校服投标。
4、售后:投标文件中需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做法及实施措施细节。产品的售后服务期为交货后三年,其中第一年售后服务期内产品质量实行“三包”。中标总货款的10%将作为售后保证金。期满后根据货物交付的时效及售后服务情况,予以全额支付或酌情扣减直至全额扣除。同时,若中标后不能兑现售后服务者,将进入我校供应商黑名单,自进入黑名单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校服投标。
5、送货:中标厂家应保证按合同约定时间送货到校,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者,将按日收取延迟交货罚金。送货时学校将请专业人士随机抽查部分校服,将其与样衣进行对照检查,不符合样衣质量的将予以退货处理。
以上第3、4、5条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款,无以上承诺的投标书将视为无效标。第4、5条将写入最终采购合同。
三、投标文件要求:
1、企业简介;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企业法人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代理人办理报名,须提供投标委托书(原件);
6、企业设计生产中小学生校服资质和能力的证明文件(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相关荣誉证书等);
7、近两年厂家业绩及相关质检报告(可例举为其他学校提供校服的经历);
8、近三年企业纳税证明材料;
9、厂家投标时均需要做出样品,统一样衣规格:男款按175码号大小制作,女款按165码大小制作。校服每类仅允许提供3款参与竞标。要求样衣标明各项指标(包括创意设计说明、产品尺寸、款式、材质、工艺、技术参数进行详细说明),同时附有校服样衣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
10、价格(厂商提供制式报价单)、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特困生费用减免)等。
11、企业有自己独立的生产基地、生产能力的证明,如:生产厂房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工厂人员构成、主要技术人员的资质情况及企业主要生产机械设备统计等。
四、投标须知:
1、凡符合投标资格并有意向的企业,请于2021年9月7日下午5:00前到学校四楼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商标注册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校服生产资质相关证明(所有证件需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还需提供标书,标书分两部分递送:第一部分为投标单位的资质性文件;第二部分为本次投标拟设计的校服图片、价格及服务承诺、优惠条件(需密封并骑缝加盖单位公章)。制作的样衣等开标前一天送到学校。
2、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开标过程中不允许中途补资料。
(7)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同时学校保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五、评标办法
为保障此次校服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学校成立校服委员会。校服委员会负责本次工作的招投标公告起草与审核、审验投标单位资质、遴选评标小组成员、指导并监督整个校服招投标过程。
资质审验工作初步定在9月8日进行,校服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评标小组成员由2021级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共同组成。其中学生代表评分占20%,家长代表评分占40%,教师代表评分占30%、社会人士10%.
本次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及综合实力强的为中标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总分为100分。从投标人综合实力、校服设计、样衣质量、售后服务、产品价格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最终确定中标厂家及款式。2021年将对本年度中标企业的校服质量与售后等相关情况量化后计入综合评分。
评标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评标小组讨论确定。招标单位没有义务向投标单位解释招标结果。
每一投标单位有5分钟现场陈述时间。
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六、中标单位须知
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商标注册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校服生产资质相关证明等。
2、中标单位对产品质量、规格负全部责任。中标单位所供学生校服,应根据相关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制作。校服号型由中标单位负责到签约学校统计,学校给予一定的协助。
3、学生校服由学生自愿向中标企业订购结算。服装数量以实际学生需求数量为准(我校七年级新生人数为200人)。如学生自愿订购增减数量,中标企业需无条件服从,并保证质地质量相同,价格不变。
4、中标单位所供货物应在本企业制造。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供货合同,由其他社会法人和自然人生产供货。
5、中标单位应根据供货合同的投标承诺承担供货义务。对供货质量、交货时间地点、货物数量及运输负全部责任。
6、对在供货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或所供产品不合格的,学校有权向中标单位提出退、换要求。造成损失的,中标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并由有关部门按《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理。
7、中标单位交货时应出具本批次检测合格报告,并参与验收和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验收内容包括数量、规格、质检报告、外观质量等,并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产品学校予以拒收,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8、中标单位必须于签约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所供校服送至签约学校。不能按时供货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9、学生校服若出现过小或过大的现象,中标单位应及时无条件地予以更换。如出现质量问题,经双方确认后,中标单位亦应无条件地予以更换。
10、对贫困学生订购校服,中标人应给予全免或部分减免优惠。
七、截止日期和联系方式
标书送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7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开标时间:2021年9月8日上午9:00。
前来投标的企业厂家视同对以上内容的认可,本次2021级新生校服招标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宜昌市第四中学校服委员会。
宜昌市第四中学校服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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