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平乐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方案制定背景
为严防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暴发成灾,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业丰收,自治区财政安排我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30万元,用于水稻重大病虫疫情、草地贪夜蛾、农区蝗虫等防控工作。按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规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把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控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以控制迁飞性、流行性、暴发性农作物重大病虫发生危害为重点,坚持分类指导、科学防控,抓住关键时期、重点区域、重大病虫疫情和关键环节,加强监测预警,深入推进公共植保防灾减灾,加快病虫防控方式转变,突出绿色防控,推进统防统治,适时组织应急防控,广泛宣传动员,落实关键技术到位,确保防治效果,坚决遏制水稻重大病虫疫情、草地贪夜蛾、农区蝗虫等暴发成灾,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和农药减量化有机统一。
方案制定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桂财农〔2021〕20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79号)。
三、制定的目标任务
通过多措并举、科学防控,确保水稻、玉米重大病虫害总体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迁飞性、流行性重大病虫害和局部灾害性病虫重发区防治处置率达到100%,水稻、玉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以上,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加快推广,农药减量化持续推进。确保水稻重大病虫疫情不大面积暴发成灾、蝗虫不起飞危害,总体防治效果85%以上,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确保草地贪夜蛾虫口密度达标区应防尽防,发生区域不大面积成灾,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8%以内。
四、主要内容
1.病虫统防统治:对全县杂交水稻制种区、水稻种植大户田块等病虫繁殖流行过渡带、重发区、源头区实施统防统治。
2.建设完善示范区:在平乐镇高埠村委建设800亩水稻病虫综合防控示范区(包括高埠村杂交水稻制种区、彩色艺术稻种植区),在源头镇兰洞村委建设150亩中稻病虫防治示范区。
3.实施周年监测发生动态:对水稻重大病虫和草地贪夜蛾实施周年监测发生动态。
4.开展全面普查:对全县水稻、玉米等作物适时进行全面普查,及时发现和准确掌握水稻重大病虫和草地贪夜蛾等病虫害情况。
5.开展生物农药防治应用试验、防控技术培训。
五、适用范围
《平乐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平农农发〔2021〕24号)适用范围为县农业农村局属站所,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全县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种植户。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平乐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刘兆鸿
联系方式:138*****735
发布时间: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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