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站牵三线购置安设避雷装置公告采购公告
绥芬河站牵三线购置安设避雷装置公告采购公告
集团公司下发《关于绥芬河轨道衡增设避雷装置等10项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概预审函〔2021〕80号)批复了绥芬河轨道衡购置增设避雷装置、同意按批准的设计方案实施,更新的技术。由于该项目的预算价不足20万元,根据哈铁物流【2021】第56号、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依据哈铁经开通知(2021)第316号电报要求。按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有专利技术的;(三)需向原中标人采购物资、否则将影响生产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由此计划与北京华横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使绥芬河站牵三线轨道衡安装的避雷辅助设备不影响轨道衡精准度,并与轨道衡严密契合,确保轨道衡性能稳定,无质量问题。为保证原有设备、功能、技术服务配套一致,因此以直接采购方式与北京华横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由绥芬河车站组织单一来源工作。特此说明。
绥芬河站绥北场牵三线(2021)技改大修改造工程项目已以技改函〔202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1)技改大修改造款源,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哈局集团有限公司绥芬河车站。项目已具备邀请招标条件,现邀请北京华横有限公司参加单一来源。
1.项目概况与单一来源
1.1建设地点:绥芬河站绥北场牵三线
1.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3单一来源:直接购置安装方式与北京华横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
1.4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单一来源人资格要求
2.1本次单一来源要求单一来源具备轨道衡避雷针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良好的业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2单一来源、包括法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等在单一来源截止前1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单一来源人应按要求自行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court.gov.cn )对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单一来源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3不得转让单一来源结果。
3.单一来源文件的获取
3.1受邀单位于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10日,8:30-11:00到绥芬河站持单一来源邀请书领取邀标文件。谈判解决。
3.2双方谈判确定施工工程资金。
4.单一来源文件的递交
4.1单一来源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4.2逾期不受理视为单一来源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哈局集团有限公司绥芬站
地址:绥芬河市乌苏里大街30号铁路车站
联系 人:丛增滋
电话(传真):0386-95322(地方0453—*******)
中国铁路哈局集团有限公司绥芬河站
2021年8月30日
标签: 避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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