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农村商业银行、肖高琳

丹寨县农村商业银行、肖高琳

丹寨县农村商业银行、肖高琳
2021年09月02日 10:28

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

对外委托公告

(2021)黔2636委45号

本院在执行(2021)黔2636执334号贵州丹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肖佩婷、肖高琳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中,查封了被执行人肖高琳名下位于丹寨县龙泉镇振兴西路南侧,黔房权证丹寨县字第********8号,建筑面积62.42㎡商业用房。现需对查封财产进行价值评估,请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向本院报名。本院通过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采取摇号形式选择机构,为使评估工作顺利完成,将摇号选择三家机构,按照顺位在前进行委托,如顺位在前的机构不能完成评估工作,本院按顺位顺延委托评估。

委托评估依照《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人民法院委托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执行,报名机构请认真阅读上述规定。

丹寨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2日

联系人:张育权 电话:********614

专业类别(任一符合)
资产评估-资产评估
房地产评估【一级】
房地产评估【二级】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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