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新华街广塘村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花都区新华街广塘村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花都区新华街广塘村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花发改基【2013】64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现对花都区新华街广塘村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花都区新华街广塘村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兴地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内
四、项目概况:对广塘村农田进行高标准改造,主要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2013-6504】【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对广塘村基本农田进行高标准改造,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规模:建设面积728.49亩。招标控制价669670.93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11 月 20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11 月 26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00 ,下午: 14:30~16:00 。
注:1、从报名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购买招标文件(包含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布函、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费用为每套人民币1000元;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 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注: 1、以上资格审查文件均需提供纸质资料。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属于非电子资审项目,资格审查文件需提供纸质文件。
十一、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建设路1号
十六、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以纸质文件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附件:
招标公告-广塘村.doc
招标人声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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