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牛车塘电排站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清城区牛车塘电排站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牛车塘电排站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清发改农【2012】12号文、清水务水电【2013】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补助及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办;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拓宽10m进水渠,重建泵房、出水池和穿堤涵等建筑物;新增4台水泵机组、电机、变压器及其它机电设备,装机容量720kw,设计排涝流量为5.68m3/s;

2.3 工期要求:计划建设工期为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已通过当年的工商年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根据《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规定,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并在清远市住建局注册备案);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4 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企业获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定信用等级且在有效期内(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公布的为准);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

3.5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1月19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营业执照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其身份证;⑥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其身份证;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证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⑧投标人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证明(含网址的网页截图);企业获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定信用等级且在有效期内(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公布的为准);投标单位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可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不递交者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招标人不予接收);⑨清远市外施工企业在清远市住建局办理的有效《清远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⑩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资料一式二份,①~⑨项按顺序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法人公章;⑩项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在报名时现场核查。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上发布。各媒体公告有出入之处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发布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远市清城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


附件:
施工招标公告-牛车塘电排站3.doc

清远市清城区牛车塘电排站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清发改农【2012】12号文、清水务水电【2013】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补助及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办;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拓宽10m进水渠,重建泵房、出水池和穿堤涵等建筑物;新增4台水泵机组、电机、变压器及其它机电设备,装机容量720kw,设计排涝流量为5.68m3/s; 2.3 工期要求:计划建设工期为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已通过当年的工商年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根据《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规定,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并在清远市住建局注册备案);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4 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企业获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定信用等级且在有效期内(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公布的为准);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 3.5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1月19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营业执照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其身份证;⑥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其身份证;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证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⑧投标人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证明(含网址的网页截图);企业获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定信用等级且在有效期内(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公布的为准);投标单位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可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不递交者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招标人不予接收);⑨清远市外施工企业在清远市住建局办理的有效《清远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⑩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资料一式二份,①~⑨项按顺序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法人公章;⑩项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在报名时现场核查。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上发布。各媒体公告有出入之处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发布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远市清城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人: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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