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中秋职工慰问品的公告

关于采购中秋职工慰问品的公告

  根据《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院工〔2020〕1号),本次招标采用泉州市儿童医院企业号公开实名制投票的方式,得票最高者作为最终的供应商。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以下是本次招标详情:

  一、项目名称:2021年中秋职工慰问品

二、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提供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代表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上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投标代表须签字或加盖私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必须是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大型超市

  三、采购形式: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领取券,采购人向工会会员发放,最终由工会会员(持券人)领取。领取券至少可分3次使用。

  四、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慰问品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 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月饼、粽子、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及日常生活用品等;不得向持券人销售《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文件规定禁止提供的慰问品。中标人若向持券人销售采购范围以外物品的,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五、采购金额及数量

  本次采购慰问品每份金额300RMB(含税),每份领取券价值必须≥324元,共约1347份(采购份数以会员数预估,结算以实际发出的份数为准。)

  六、领取券有效期

  领取券的有效期应不少于三个月。

  七、结算方式

  中标人应作好货品领取记录、票据凭证汇总等工作。全部货品领取完毕后将全部有关文件、资料等文档汇集成册报告交付采购人。交付完成后付款。

  八、其他事先

  中标人发生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随时提前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1、采购人遇国家及各级相关管理部门政策调整、相关规定通知,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相关事宜发生变更或无法执行时;

  2、采购人遇相关政策或要求变动,需要调整采购需求时,若与中标人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

  3、中标人的产品、或生产经营活动等违反相关规定,或被相关部门曝光(或限期整改仍未整改的),或被相关部门取缔或终止的(含暂停营业);中标人无法合法持续生产经营,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无法获得生产经营许可或相关审批,无法继续为采购人提供服务,采购人认为中标人相关情形已不适宜继续提供相关服务;

  4、中标人超范围经营;或销售有毒有害、不健康产品,法律、相关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中标人销售“三无”产品,过期变质产品,假冒伪劣商品;中标人安全、卫生等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发生食物中毒、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5、中标人增加限制性条款、约束性条件,推诿、拒绝、设置障碍,经营活动不规范,被相关部门批评或曝光,情节恶劣、或限期整改仍未整改的;

  6、中标人将项目全部或其中部分转让、转包、分包、转借、联营、合作或以任何形式引入第三方;

  7、中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要求与约定,或发生本文件禁止、限制的行为,或违反投标文件承诺的;

  8、职工质疑投诉反映强烈,违背工会会员慰问目的,中标人不再适合继续服务的;

  9、中标人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的。

  十、报名方式

  1、报名提供:报名条件中的证明材料、《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采购中秋职工慰问品报价单》(附件)、投标人商品价格清单。

  2、联系人:小柯189*****515

  3、报名地点:泉州市儿童医院6号楼四楼信息中心

  4、报名日期:2021年09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上班时间)

附件1.报价单.docx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工会委员会

2021年09月0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职工慰问品 中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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