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高寨镇)招标公告

2021年第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高寨镇)招标公告



孟村回族自治县2021年第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高寨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孟村回族自治县2021年第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高寨镇)项目已由孟村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孟发改招投标核字【2021】第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孟村回族自治县高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扶贫专项资金及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孟村回族自治县高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孟村县高寨镇大许孝子村、小马闸口村、小文台村、李店子村、中留舍村、大文台村、东留舍村、流潭村、孙留舍村、王留舍村、李留舍村、杨寨村,共12个村子。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3.0米宽混凝土道路1859.1米,4米宽混凝土道路3503.4米,4.5米宽混凝土道路121米,5.0米宽混凝土道路440米,8.0米宽混凝土道路72米,3.0米宽面包砖硬化1214米,6.0米宽面包砖硬化548米,8.0米宽面包砖硬化544米等村内项目。 3、资金来源:扶贫专项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4、本工程的投标最高限价:*******.71元人民币 5、计划工期:2021年9月开工,10月完工,计划工期2个月。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3个标段,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小文台村、中留舍村、流潭村、孙留舍村(最高上限)*******.49元人民币 二标段:李店子村、王留舍村,(最高上限)*******.15元人民币 三标段:大许孝子村、小马闸口村、大文台村、东留舍村、李留舍村、杨寨村,(最高上限)*******.07 元人民币
2.2招标范围:审定的全部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及其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 3 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1.4其他要求: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03 09:00至2021-09-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9-29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孟村回族自治县高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嵩高维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孟村回族自治县高寨镇人民政府地址:河北省沧州市
邮编:

/

邮编:061000
联系人:

王刚

联系人:张莉娅
电话:

139*****755

电话:150*****57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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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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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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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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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河北沧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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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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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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