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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集体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听证公告
万宁市集体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听证公告
标题:万宁市集体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 听证公告
索引号:********-0/2021-00143分 类:其他/国防、其他发文机关: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文日期:2021年09月02日文 号:无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2日万宁市集体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
听证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万宁市公示地价体系的建设,健全和完善地价管理工作,保护广大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03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公布,根据2020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的有关规定,我局拟组织召开万宁市集体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议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听证公告发布一个月后举行听证会
2、会议地点: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楼会议室
若会议时间或地点发生变化,我局将另行发出通知,届时以通知为准。
三、听证内容:
万宁市集体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参加听证会人员:
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协委员代表2名、市法制办代表1名、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10名,以及各镇政府代表。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25日下午17时前。
七、听证须知:
1、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我局将根据听证会事项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按报名前后顺序确定听证会代表。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听证会相关材料,参加听证。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要提前收集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建议,参会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
3、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关闭手机或静音,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会的行为。
4、听证代表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按听证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日
(联系人:翁业琴,联系电话:13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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