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活体采集仪设备招标公告

怀远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活体采集仪设备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怀远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活体采集仪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单位:怀远县公安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36000.00元

5、最高限价:36000.00元

6、评审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6、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见采购需求。

7、项目类别:货物类

8、采购需求:怀远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活体采集仪2台,详见项目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5日历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开标前两年内未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及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具备与本次采购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三、 采购需求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或者配置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配置,且此方案须经询价小组评审认可;

2、如对本询价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询价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在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询价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再受理对询价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3、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1

活体指纹采集仪

1、采集类型:三面捺印指纹
1)采集必须采用光学成像系统,为保证采集图像无畸变,所有采集不能采用拼接成像。
2)分辨率 ≥500 dpi, 图像灰度等级256 级。
3)接口类型:USB 2.0或USB3.0。

2、保证活体指纹采集仪更新后系统能与现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兼容,保证数据正常采集录入、使用。

2

4、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以及采购人要求。

5、售后服务要求

(1)安装调试、培训须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实地进行,最终验收以使用单位的验收报告为依据;

(2)免费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须2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人员到场提供不间断的维修服务,48小时内恢复使用功能;全年回访、巡检,常规保养;

(3)免费质保期满后,出现产品故障等,供应商应提供维修服务,采购人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

6、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报价包含本项目采购的全部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以及服务所需的各项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应自行考虑本项目报价风险。

7、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并交付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整体运维服务满一年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

四、投标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时,请单位被委托人持:(1)被委托人身份证;(2)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9月1日;(2)开标时间:2021年9月22日15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开标地点:怀远县公安局八楼817室

五、标前会和现场查勘

不组织,投标人投标前自行勘察现场。

六、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1、正本与副本分册、独立装订(胶装),标识“正本”、“副本”字样;

2、正本1份、副本2份;

3、正本、本副一起密封包装递交。

七、本项目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一次性提出,公示结束后不予受理;重新评审的,举报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法

采购人信息:怀远县公安局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

怀远县公安局

2021年9月1日

标签: 设备采购 采集仪 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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