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租赁亳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第二期)招标公告
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租赁亳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第二期)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项目名称: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租赁亳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第二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提供机动车驾驶人综合考场和车管所业务服务场所及其相关配套服务,为车管所办理车驾管业务、开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提供管家式管理和服务。与车管所业务无直接关联的业务支出,或者采购人发函要求新增的设备设施、系统升级、硬件改造等,不计入预算金额范围,年终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另行协商结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1415万元/3年(不含增值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市政府2014年第2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亳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项目,由建安集团(现经改制资产划归亳州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使用,所以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招标租用。
采购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需求:1.拥有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场地、设备、系统和车辆,具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的考试能力。2.考试场地建设应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7)和交警总队其他相关要求,能够为考生提供完善的考试、候考、休息、生活等必备条件。3.考试车辆应能保障正常考试的需求,应当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并在交强险基础上,投保其他有关商业险种,应定期维护保养更新考试车辆,并保障车辆用油供给。考试车辆在考试期间,若发生事故,应承担车辆损毁和人员伤亡的责任。4.考试设备、评判系统和监管系统应使用质量稳定、信誉可靠的产品,在设备或系统出现故障24小时内能够保障进行维护。5.保障车管所业务范围内所需日常耗材、设备设施、系统升级、硬件改造等需要,提供服务场所内及周围环境卫生服务。6.驾驶人考试中心实行考训分离,考试时间和培训时间、考试车辆和培训车辆必须严格分离,应当按照支队车管所制定的考试计划提供服务。7.考试能力满足需求:科目一和安全文明考台不低于80台;科目二考试场地不低于150亩、小型考试车辆不少于30辆、大型考试车辆不少于15辆;科目三小型考试车辆不少于30辆、大型考试车辆不少于15辆,并具备扩容能力条件。8.办公建筑面积(含候考、车驾管综合和配套服务)不低于16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位不少于300个。9.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权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按照评价计分分档次支付相应服务费用,确保满足所需考试数量和服务。
由于上述原因,亳州市公安局拟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亳州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亳州市谁城区药都路1289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9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王肃亮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谯城区魏武大道南)
联系电话:133*****001
3.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联 系 人:周冬梅
联系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
联系电话:0558—*******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张倩倩
联系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联系电话:0558—*******
六、附件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