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校园方责任险”招标公告
教育局“校园方责任险”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兴宁市政府采购“校园方责任险”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兴宁市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兴宁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02日14:5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02日至2021年09月09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兴宁市福兴毛屋坝宁江新城六期4栋13号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24日15:00 | ||
开标地点 | 梅州市梅江区东汇城D10栋客创汇B座506 | ||
预算金额 | ¥118.178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兴宁市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兴宁市机场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兴宁市福兴毛屋坝宁江新城六期4栋1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兴宁市教育局采购“校园方责任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兴宁市福兴毛屋坝宁江新城六期4栋1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4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481-2021-01378
项目编号:441481-2021-01378
项目名称:兴宁市教育局采购“校园方责任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81,78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兴宁市教育局采购“校园方责任险”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81,78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保险服务 | 兴宁市教育局采购“校园方责任险”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并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在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可使用其总公司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等信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拟投入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团队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信用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如实报告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若投标人的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复查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宁市教育局采购“校园方责任险”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满足《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的条件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宁市教育局采购“校园方责任险”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已办理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2)投标人须具有《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时间:2021年09月02日至2021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兴宁市福兴毛屋坝宁江新城六期4栋13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9月24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东汇城D10栋客创汇B座506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东汇城D10栋客创汇B座506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或从指定媒体下载);
注:1)已办理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2)已办理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兴宁市教育局
地址:兴宁市机场路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址:兴宁市福兴毛屋坝宁江新城六期4栋1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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