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坪山区政府在线网站日常监测和运维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关于征集坪山区政府在线网站日常监测和运维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为继续提升坪山区政府在线网站水平、加强网站日常监测,打造坪山特色服务型政府网站,我区将采购有能力和经验的专业公司常驻本区,承担我区政府在线网站日常监测和维护工作。现面向社会征集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加强坪山区政府在线网站日常监测和运维,提升网站水平,主要开展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工作内容:

  1.对网站技术问题工单进行跟踪处理;

  2.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要求开展网站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做好网站日常巡检及维护;

  3.配合做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

  4.根据采购方在网站使用中提出的意见及需求,对系统进行完善改进、简易专题页面制作;

  5.做好网站BUG处理及修正、网站安全检查及保障、网站数据备份及恢复工作,协助做好网站平台权限管理工作;

  6.负责“智慧坪山”微信公众号运作和推广;

  7.根据采购方要求开展与网站相关的工作。

  二、供应商及人员要求

  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服务机构具有深圳市区级政府网站开发和运维经验的,优先考虑;

  4.具有自主研发网站内容管理平台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优先考虑;

  5.在深圳市有合法服务机构的,优先考虑;

  6.提供3名具备网站工作经验服务人员的,优先考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服务期限要求

  1.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本次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单位可依据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情况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续签合同,但整个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四、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1.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含税),不得高于48.1万元;

  2.付款方式按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18年8月14日上午12点之前,将公司资质文件、报价表、工作方案等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后送至坪山区指挥中心,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委区政府大楼201b,联系人:卓声东,电话:****-********

坪山区指挥中心

2018年8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商 运维服务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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