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海宁市干线公路绿化养护工程Ⅰ、Ⅱ、Ⅲ、Ⅳ标段
2021-2022年海宁市干线公路绿化养护工程Ⅰ、Ⅱ、Ⅲ、Ⅳ标段
【 信息发布时间:2021-09-02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2021-2022年海宁市干线公路绿化养护工程
Ⅰ、Ⅱ、Ⅲ、Ⅳ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1-2022年海宁市干线公路绿化养护工程Ⅰ、Ⅱ、Ⅲ、Ⅳ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2021年度养护工程计划。项目业主为海宁市通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资金来源:省级养护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21-2022年海宁市干线公路绿化养护工程Ⅰ、Ⅱ、Ⅲ、Ⅳ标段,共设4个合同段,总投资约246.5万元。
本工程绿化养护内容包括:修剪、施肥、洒水、除草、除虫、刷白、垃圾分类清理(修剪及管养产生的)、死亡苗木补植、交通事故损毁苗木清理及补植。具体标段划分为:
Ⅰ标段涉及线路为G104国道至G525国道(原01省道)(前进村至打铁桥1号)、科天线(G525路口至翁金线)、硖许线(城西路路口至塘许线路口)、崇长线(崇福至硖许线路口)、客专连接线(城西路路口至塘许线路口);
Ⅱ标段涉及线路为G525国道(原01省道)(打铁桥1号至宁郭塘桥)、郭盐线(翁金线至硖许线)、硖许线(郭盐线至长安辛江大桥);
Ⅲ标段涉及线路G525国道(原01省道)(宁郭塘桥至大转盘)、联丁线(东西大道至丁桥丁盛桥)、湖盐线(大转盘至海盐界)、海涛路(G525国省道至姚九线)两侧机非隔离绿化带、桐九线桐乡交界中间绿化带;
Ⅳ标段涉及线路为G525国道(原01省道)(大转盘至海盐界)、硖尖线(G524国道(原08省道)路口至尖山龙门架)、嘉绍高速硖石出口至硖尖线、(G524国道(原08省道)(G525国道至翁高线)。
养护起止时间: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内有园林绿化施工的企业,并具有类似养护业绩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下属同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9日 14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注册的单位,请按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要求注册及办理)。
4.2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通过“浙江省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因新冠病毒疫情期间,投标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采用EMS、顺丰,不接收到付件)等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时间按代理机构现场收到的时间为准),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接收人张女士,电话:137*****022(695022)。
5.2如投标单位采用派员送达的,所派人员必须为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出行的人员并佩戴好口罩,人数控制在1人,在2021年9月9日14时00分前送达至海宁市交通运输局九楼开标室。
5.3投标文件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送达,如接收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标书的,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公布。
7.其他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本项目施工合同段投标担保为人民币壹万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通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幢11楼
邮 编:314400邮 编:314400
联系人:金先生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电 话:****-********
2021年9月1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内有相关园林绿化施工的企业。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 要 求 |
营运资金承诺书:承诺用于中标合同段的营运资金最低限额不小于人民币叁拾万元。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过去五年来[2016年7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类似(单个合同造价20万元及以上)绿化养护工程1个及以上。 |
注: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后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造价、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主管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主管资格 | 1 | 担任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主管,具备园林项目主管或园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55周岁(含)以下。 |
注:本表后附项目主管身份证、项目主管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园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并应提供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主管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绿篱机 | 台 | 6 | |
2 | 油锯 | 台 | 3 | |
3 | 割灌机 | 台 | 6 | |
4 | 打药机 | 台 | 2 | |
5 | 洒水车 | 台 | 1 | |
6 | 养护运输车辆 | 台 | 2 | |
7 | 安全标志牌 | 套 | 16 | |
8 | 安全锥 | 个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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