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吨/年天然气液化储配污水处理装置招标公告

40万吨/年天然气液化储配污水处理装置招标公告

工程设计公司晋城华港燃气有限公司沁水煤层气液化调峰储备中心项目、内蒙古兴洁天然气有限公司40万吨/年天然气液化储配项目污水处理装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 招标人:中国石油 项目名称 工程设计公司晋城华港燃气有限公司沁水煤层气液化调峰储备中心项目、内蒙古兴洁天然气有限公司40万吨/年天然气液化储配项目污水处理装置
项目编号 ****-*******-cpe-*******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1)、晋城华港燃气有限公司沁水煤层气液化调峰储备中心项目:含油污水处理装置1台、生产污水处理装置1台、除盐水污水处理装置1套。 (2)、内蒙古兴洁天然气有限公司40万吨/年天然气液化储配项目:含油污水处理装置1台、除盐水污水处理装置1套。
2.使用功能:详见技术规格书及数据表。
3.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及数据表。
4.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及数据表。
5.服务:卖方在接到维修要求后,须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并在建设方要求的时间内达到项目现场进行现场维修服务。答复中需明确现场服务时间、销售人员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并视现场情况及建设方要求酌情考虑配带足量维修配件,维修工具自行提供。在合同规定保修期的时间范围内,上述技术服务的费用应由供货商承担。 (1)、保证期时间:质量保证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 (2)、保证服务:在质保期内,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卖方应对由于生产、工厂内运输、包装及运输等导致的缺陷负责。出现上述情况,卖方应在7个日历日内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及问题处理要求给予答复; (3)、报价要求:响应者应提供总报价、设备、备件、材料、服务等单项报价。出厂总价包含包装费。投标总价含17%增值税、运杂费、技术服务费(培训、安装、调试、投产)、启动试运行备品备件、两年备品备件等。
6.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法人资格、生产许可的生产商; (3)、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来在中国境内生产或供应相同或相似污水处理装置的业绩。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3年11月15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3年11月19日 17时00分00秒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1月19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中国石油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分公司e103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办理(若采取电汇形式,请电汇备注栏标明:“山西、内蒙lng污水处理装置标书购置费”)。 (3)、需e-mail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在收到投标者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和电汇凭证的扫描/传真件后2日内发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2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2月5日09:00时,投标文件递交点:河北任丘市建设路中油设计华北分公司采购部e104会议室。方式为现场送达(或邮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叁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 开标
招标人: 中国石油
招标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2013年12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 河北任丘市建设路中油设计华北分公司采购部e104会议室
地址: 河北任丘市建设路中油设计华北分公司采购部e104会议室
邮编: 062552
联系人: 晁玲
传真: ****-*******
电话: ****-*******
电子邮件: cpehbcgb@163.com
开户银行: 工行华北石油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分公司
账号: ****************35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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