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21年-2023年加油(气)站新建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石油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2021年-2023年加油(气)站新建等项目加油工艺设计单位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石油分公司(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人,并签订框架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2023年加油(气)站新建等项目加油工艺设计单位;
(2)项目地点:中石化江苏连云港石油分公司所属各加油站内;
(3)服务期限:2年;
(4)项目规模:全年约5座加油(气)站;
(5)招标范围:2021年-2023年加油(气)站新建等项目加油工艺(含加油电气)等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各阶段图纸报审服务、工地设计代表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其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6)质量标准:设计深度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通过审查机构的审核,并根据审查意见完成设计修改(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
(7)招标控制价:20000元/座加油站,超过此限价按废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化工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
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1年1月-2021年6月(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无出借挂靠资质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9、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三、其他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1年09月02日至09月0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0楼招标代理一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请投标人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份前来报名: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注册证书、社保证明等资料。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石油分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招标代理: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0楼
联 系 人:孙渝博